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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81309229/2022-00783 时效: 已废止
主题分类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发文日期 2022-11-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尚政办规〔2022〕7号
尚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尚志市2022年秋—2023年春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方案的通知(已废止)
  • 尚志市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日期: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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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尚志市2022年秋—2023年春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尚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尚志市2022年秋—2023年春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秸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的工作要求,严控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产生的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哈尔滨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省政府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重点,聚焦还田为主、燃料化和饲料化为辅的“一主两辅”方向,不断扩大秸秆还田规模,继续深化巩固各项扶持政策,促进农业资源全面循环利用,通过“以禁促用”,实现“以用解禁”。

二、总体要求

(一)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65%以上。

(二)玉米秸秆全面离田。剩余未利用秸秆100%离田。

(三)全面禁烧。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5月15日为秸秆禁烧期,执行省政府“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工作要求。

(四)党政同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工作要求。

三、推进措施

(一)健全组织体系。成立尚志市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委、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林草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气象局、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亚布力林业局有限公司、苇河林业局有限公司、东北林业大学帽儿山实验林场,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全市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信息报送、火点和大气质量通报、问责线索移交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兼任,副主任分别由生态环境局局长、市委办副主任、市政府办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侧重秸秆还田工作)、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任。

强化秸秆禁烧逐级包保帮扶责任制。确定“市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各部门驻村帮扶”的工作机制,实现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市级领导、乡镇领导和包乡镇部门要深入包保乡镇、村屯,督导综合利用、秸秆离田和秸秆禁烧工作。

各乡镇党委政府对综合利用、秸秆离田和全面禁烧工作负总责,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制定综合利用、秸秆离田和全面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履行好主体责任。

(二)完善网格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党委政府二至五级网格主体责任,即二级网格责任单位为市委市政府及包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运行,指导和监督三、四、五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情况;三级网格责任单位为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科学确定本级网格重点区域和重点管理对象,制定检查计划,指导和监督四、五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情况;四级网格责任单位为村(社区)委员会,负责建立应急灭火队伍,对辖区内秸秆露天焚烧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露天焚烧火点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并及时向上级网格报告;五级网格责任单位为屯(村小组),负责所属地块秸秆露天焚烧情况的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劝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二至五级网格设总网格长、分网格长和联络员,形成以乡(镇)、村(屯)、农户、地块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地块管理责任清单,制定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计划,制作秸秆禁烧责任分布图,挂图作战。做好上下级网格、平级网格间的工作和衔接,同一级别网格边界要设置(目视范围)延伸监管区域,提高火点发现和火情预警能力。同时,各乡镇要本着“谁发包土地谁履行禁烧职责,谁种植谁承担禁烧任务”的原则,要对本辖区内的林业单位及驻尚单位的土地,落实好网格责任,土地发包单位要与所在乡(镇)政府共同履行禁烧责任,齐抓共管,做到“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网格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奖惩措施到位。

(三)强化综合利用。以秸秆还田利用为重点,统筹秸秆还田、过腹转化、清洁能源等利用方式,拓宽利用路径,完善扶持政策,实现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升。严格执行水稻机械收割作业标准,严禁高留茬作业。大力推进秸秆离田作业,严控离田时间和秸秆打包质量。加强集中堆放点秸秆管理,科学设置集中堆放点,通过集中打包、粉碎、堆肥、联系外销等多种途径集中处理。建立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奖惩机制,强化监督考核。牵头市级领导:王永志,成员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具体措施详见附件1)。

(四)加强宣传教育。以教育先行、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原则,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主要媒体及抖音短视频、宣传片等新媒体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进行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法规政策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开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的最新要求,让全社会及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和露天焚烧秸秆对环境的危害,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市融媒体中心要设立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及全面禁烧专题栏目,集中进行宣传报道。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广泛开展宣传,努力营造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及全面禁烧工作的浓厚氛围,把“不想烧、不敢烧、不能烧”的思想在群众思想观念中扎实树牢。要充分发动群众进行广泛监督,举报违法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牵头市级领导:柳凌豪,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具体措施详见附件2)。

(五)开展专项执法。以有火点、有黑斑必查处为原则,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执法检查,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的警情第一时间介入,依法使用行政、刑事强制手段,对禁烧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快出警、快取证、快处理,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焚烧秸秆、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牵头市级领导:刘凤君,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各乡镇政府(具体措施详见附件3)。

(六)加强综合督导。成立市级综合督导组,按照“督查、核查、曝光、约谈、通报、罚款、问责”七步法,对乡镇主责、各组专责、部门履责情况进行督导。同时成立17个专项督导组,由市级领导担任各组组长,相关包保乡镇部门为成员单位。各组组长确定一个包保乡镇部门为副组长单位,协助组长开展日常督导工作,协调相关成员单位驻村帮扶督导。

各专项督导组承担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专项督导及热异常点现场核实职责。各市级督导领导每周都要深入所督导乡镇了解情况,研究问题,帮助乡镇解决实际困难。牵头市级领导:马启民,成员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及17个督导部门(具体措施详见附件4)。

(七)明确奖励约束制度。按照《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的要求,市委市政府也将同步采取奖惩和问责措施,对没有火点的乡镇除足额拨付上级给予的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资金外,给予额外奖励。对在综合利用和秸秆离田及全面禁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通报表彰,并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对举报放火人经查实的,由举报人所在乡镇政府奖励最先举报人1000元。

被省市督查、卫星监控发现的火点(耕地黑斑同样视为火点,下同),执行省和哈尔滨市相关规定,并由市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领导追责问责。未被上级督查、卫星遥感发现,由我市自查发现的全市第一个火点(在10万平方米内同时出现的多个火点和黑斑视为一处火点和黑斑),除由公安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依法处置外,由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屯干部进行警示谈话,包村的乡镇干部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扣缴相应乡镇还田、离田资金2万元,其后每个火点扣缴相应乡镇还田、离田资金1万元(扣完为止)。市委市政府对管控不力,连续出现火点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由纪委监委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1.尚志市2022年秸秆离田作业工作实施方案

     2.尚志市2022年秋—2023年春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宣传工作方案

     3.尚志市2022—2023年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专项执法工作方案

     4.尚志市2022—2023年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导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关于《尚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尚志市2022年秋—2023年春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尚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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