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为充分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我市招商引资的积极性,依据《黑龙江省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激励办法(2022年修订版)》(黑开招发〔2022〕8号)和《哈尔滨市委托招商管理办法》(哈政办规〔2021〕13号)等内容,借鉴先进城市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尚志市招商引资经济人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旨在通过有偿合作的形式,充分发挥知名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和具备招商能力的社会人士在招商渠道方面的优势,拓展招商渠道,提升招商成效。同时,对引荐投资项目到我市行政区域,并为项目落地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引荐方进行奖励。
参照哈尔滨市本级和部分区、县做法,综合各方优劣、成本和可行性等因素,坚持激励性、经济性、可操作性为原则,拟采取“工作经费+绩效激励经费”的形式,以项目落地奖励为导向,尽可能减少前期投入。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通过有偿合作的形式,充分发挥知名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和具备招商能力的社会人士在招商渠道方面的优势,拓展招商渠道,提升招商成效。同时,对引荐投资项目到我市行政区域,并为项目落地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引荐方进行奖励。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本文件已提交市政府2023年第2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本文件草案经尚志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和可操作性审核。
完成了《尚志市招商引资经济人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内容相关单位的征求意见工作,未收到相关的反馈意见。
完成了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工作,通过尚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尚志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关于尚志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公示期满,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对《尚志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没有违反公平竞争的相关内容。
相关文件:尚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尚志市招商引资经济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