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地方林业“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黑政函〔2020〕108号)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要求,我市木材生产计划20400立方米。为确保我市木材采伐限额工作顺利实施,林业生态红线得到有效保护,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全市木材生产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是每年采伐胸径5厘米以上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不得突破。集体、个人和非国有经济组织的林木采伐实行蓄积单项控制,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因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安全和自然保护区特殊情况“其他采伐”限额不足的,按照《黑龙江省地方林业“十四五”期间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黑林草发〔2021〕71号)文件要求执行。
市林草局预留主伐、更新采伐、其他采伐、低产(效)林改造和抚育采伐(商品林、生态林)部分限额指标,用于解决因自然灾害、救灾抢险、安全隐患排除等需要。规定时间内未上报采伐设计的乡镇,视为自动放弃使用采伐限额。乡镇剩余未执行的采伐限额,由市林草局进行后期调串。
二、严格规范采伐管理
(一)木材采伐计划实行总量控制、分项管理。各乡镇2024年可执行的木材采伐生产计划总量及各分项严格按附表《尚志市2024年木材采伐限额计划统计表》(详见附件)执行,同一单位各分项限额不得串换使用。
(二)严格执行采伐指标阳光分配。按照“计划跟着资源走”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资源年报数据分配采伐限额,各乡镇政府不得违法干预,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同时将采伐限额分配结果向社会公示。采伐限额要优先安排群众生产生活的民生需求、重点林业项目工程实施需求(如:退耕还林退化林分和三北工程退化林分修复等工程项目),切实解决林农反映的“办证难”问题。
(三)严格控制人工用材林皆伐。根据《森林法》、《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控制人工用材林皆伐,生态区位重要的人工用材林原则上禁止皆伐,全面推行以渐伐和择伐为主的人工林采伐方式,对伐后容易引起林木风倒、自然枯死的林分,渐伐和择伐强度应当适当降低。严禁“拨大毛”、采优留劣等问题的发生,严禁借抚育之名,行单纯取材之实。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充分认识认真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明确责任,严格监督。
(五)强化调查设计管理。采伐林木的调查设计必须由有专业资质的调查队伍和有调查资质的调查人员承担。各乡镇实行设计单位黑名单制,对同一设计单位出现两批次设计不合格的,列入黑名单。同时乡镇负责本地林草工作的正式人员履行调查队长职责,调查设计的精度实行调查队长负责制。
上半年采伐设计上报截止日期为3月1日,审批截止日期为3月15日。执行本地依据资源年报数据分配采伐限额总量的30%,主要用于群众生产生活的民生需求和自然灾害、救灾抢险、安全隐患排除等需要,下半年采伐设计上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审批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上年度出现过更新欠账、滥伐案件及不按采伐设计作业施工等情况的采伐申请人,本年度的申请采伐一律不予受理。
(六)依法申领签发采伐许可证。严格按有关规定,完善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等程序执行。
三、强化对森林采伐管理的监督检查
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森林采伐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等违法犯罪行为,本地生产经营结束后要上报执行情况总结,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对已经明确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森林、林木,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是伐区采伐作业和迹地更新的责任主体。
四、采伐设计
(一)采伐设计一式三份(一份不装订、二份装订)。
(二)采伐设计包括:一是采伐作业设计审批表;二是设计公司资质证(调查队长签字)和采伐设计人员资质证;三是采伐设计说明书;四是小班汇总表;五是采伐小班一览表;六是采伐申请书,采伐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七是授权委托书,并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上签字,无授权委托此处可忽略);八是GPS全点坐标示意图(大地2000坐标系);九是采伐地点在乡镇位置图上标注要清晰;十是采伐树种及采伐小班四至明细表;十一是林地林木权属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内外业设计因子调查方法及计算依据,填写在说明书内。
2.审批表、申请书盖章签字不可用复印件,签字不可用艺术字,采伐设计内手写处和年月日字迹要清晰。
3.身份证复印件和林权证、不动产证要清晰。
4.上报采伐设计需要照《森林法》的有同时上报林权档案,内容为:采伐地块全点坐标、林权证申请表和图(复印件),未上报林权档案不预审批。
(四)采伐设计不遵照上述要求上报,林草局不予受理,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上报单位自行负责。
五、加强森林采伐迹地更新管理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采伐迹地更新管理工作,加大对采伐迹地更新造林的监督管理,在2023年审批的灾害木地块出现天窗空地的要补植补造,督促采伐责任人按时完成更新造林任务及灾害木补植补造工作。皆伐(更新)及灾害木地块以营造乔木林为主,坚决禁止林粮、林果、林药间作。未完成上一年度更新造林的乡镇,将相应减少该乡镇下一年度的木材采伐限额,问题严重的乡镇取消下一年度的木材采伐限额。
六、加强安全生产
各乡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对作业区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及监督和管理。对涉及采伐责任人和生产人员,在进入伐区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采伐作业施工人员和做业区工作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酒后进行采伐作业、一人单独施工。如发现安全问题及时通知采伐责任人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停止采伐施工,排除隐患后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可恢复采伐施工,避免采伐生产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造成人员伤亡。
七、加强执纪问责
市政府将各乡镇采伐限额核查情况,同各乡镇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相结合,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考核相结合,凡不按规定要求履行职责、渎职、失职、管理不力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尚志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