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索引号: 781309229/2021-00464 时效: 已废止
主题分类 林业 发文日期 2021-10-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尚政办规〔2021〕7号
尚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尚志市2021年秋—2022年春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方案的通知(已废止)
  • 尚志市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日期:2021-10-30
  • 字号:[ ]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

《2021年秋—2022年春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方案》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2021年秋—2022年春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尚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

尚志市2021年秋—2022年春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秸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的工作要求,严控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产生的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哈尔滨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省政府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重点,聚焦还田为主、燃料化和饲料化为辅的“一主两辅”方向,不断扩大秸秆还田规模,继续深化巩固各项扶持政策,促进农业资源全面循环利用,通过“以禁促用”,实现“以用解禁”。

二、总体要求

(一)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65%以上。

(二)玉米秸秆全面离田。剩余未利用秸秆100%离田。

(三)全面禁烧。2021年9月15日至2022年5月15日为秸秆禁烧期,执行省政府“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工作要求。

(四)党政同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工作要求。

三、推进措施

(一)健全组织体系。成立尚志市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林草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气象局、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亚布力林业局有限公司、苇河林业局有限公司、东北林业大学帽儿山实验林场,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全市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信息报送、火点和大气质量通报、问责线索移交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兼任,副主任分别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市委办副主任、市政府办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侧重秸秆还田工作)、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任。

强化秸秆禁烧逐级包保帮扶责任制。确定“市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各部门驻村帮扶”的工作机制,实现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市级领导、乡镇领导和包乡镇部门要深入包保乡镇、村屯,督导综合利用、秸秆离田和秸秆禁烧工作。

各乡镇党委政府对综合利用、秸秆离田和全面禁烧工作负总责,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制定综合利用、秸秆离田和全面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履行好主体责任。

(二)完善网格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党委政府二至五级网格主体责任,即二级网格责任单位为市委市政府及包扶部门,三级网格责任单位为各乡镇党委政府,四级网格责任单位为村(社区)委员会,五级网格责任单位为屯(村小组)。网格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建立地块管理责任清单,制定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计划,制作秸秆禁烧责任分布图,挂图作战。

(三)强化综合利用。以秸秆还田利用为重点,统筹秸秆还田、过腹转化、清洁能源等利用方式,拓宽利用路径,完善扶持政策,实现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升。严格执行水稻机械收割作业标准,严禁高留茬作业。大力推进秸秆离田作业,严控离田时间和秸秆打包质量。加强集中堆放点秸秆管理,科学设置集中堆放点,通过集中打包、粉碎、堆肥、联系外销等多种途径集中处理。建立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奖惩机制,强化监督考核。牵头市级领导:马启民,成员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具体措施详见附件1)。

(四)加强宣传教育。以教育先行、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原则,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主要媒体及抖音短视频、宣传片等新媒体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进行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法规政策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开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的最新要求,让全社会及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和露天焚烧秸秆对环境的危害,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市融媒体中心要设立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及全面禁烧专题栏目,集中进行宣传报道。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广泛开展宣传,努力营造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及全面禁烧工作的浓厚氛围,把“不想烧、不敢烧、不能烧”的思想在群众思想观念中扎实树牢。要充分发动群众进行广泛监督,举报违法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牵头市级领导:张兴国,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具体措施详见附件2)。

(五)开展专项执法。以有火点、有黑斑必查处为原则,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执法检查,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的警情第一时间介入,依法使用行政、刑事强制手段,对禁烧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快出警、快取证、快处理,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焚烧秸秆、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牵头市级领导:刘凤君,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各乡镇政府(具体措施详见附件3)。

(六)加强综合督导。成立市级综合督导组,按照“督查、核查、曝光、约谈、通报、罚款、问责”七步法,对乡镇主责、各组专责、部门履责情况进行督导。同时成立17个专项督导组,由市级领导担任各组组长,相关包保乡镇部门为成员单位。各组组长确定一个包保乡镇部门为副组长单位,协助组长开展日常督导工作,协调相关成员单位驻村帮扶督导。

各专项督导组每天向综合督导组报告工作进度。各市级督导领导每周都要深入所督导乡镇了解情况,研究问题,帮助乡镇解决实际困难。牵头市级领导:市委副书记(市委副书记未到任之前由政法委书记迟金涛同志代管),成员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及上述17个督导部门(具体措施详见附件4)。

(七)明确奖励约束制度。按照《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的要求,市委市政府也将同步采取奖惩和问责措施,对没有火点的乡镇除足额拨付上级给予的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资金外,给予额外奖励。对在综合利用和秸秆离田及全面禁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通报表彰,并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对举报放火人经查实的,由举报人所在乡镇政府奖励最先举报人1000元。秸秆离田相关奖励和补贴政策按照农业农村部门最新要求执行。

被省市督查、卫星监控发现的火点(耕地黑斑同样视为火点,下同),执行省和哈尔滨市相关规定,并由市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领导追责问责。未被上级督查、卫星遥感发现,由我市自查发现的全市第一个火点(在10万平方米内同时出现的多个火点和黑斑视为一处火点和黑斑),除由公安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依法处置外,由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屯干部进行警示谈话,包村的乡镇干部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扣缴相应乡镇还田、离田资金2万元,其后每个火点扣缴相应乡镇还田、离田资金1万元(扣完为止)。市委市政府对管控不力,连续出现火点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由纪委监委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1.《尚志市2021年秸秆离田作业工作实施方案》

2.《尚志市2021年秋—2022年春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宣传工作方案》

3.《尚志市2021—2022年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专项执法工作方案》

4.《尚志市2021—2022年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导工作方案》

附件1

尚志市2021年秸秆离田作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秸秆离田工作,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工作要求,建立“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形成“市督导,乡负责、村落实、屯管片、户参与”的工作机制,推进秸秆离田作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完成我市秸秆离田任务,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切实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方式由“堵”向“疏”转变。

二、工作目标

2021年我市三大作物种植总面积322.27万亩,其中:玉米141.31万亩(各乡镇125.07万亩,森工单位16.24万亩);水稻87.2万亩(各乡镇79.3万亩,森工单位7.9万亩);大豆93.76万亩(各乡镇70.12万亩,森工单位23.64万亩)。

在秸秆还田方面,计划完成秸秆还田174.96万亩,其中:计划水稻秸秆还田81.2万亩,大豆秸秆全量还田93.76万亩。

除还田外,其余秸秆100%离田。计划玉米秸秆离田作业147.31万亩。其中:玉米秸秆离田任务141.31万亩,水稻秸秆离田6万亩

三、补贴政策

(一)秸秆离田作业补贴政策。为确保2021年度应离田秸秆全部离田,给予乡镇玉米秸秆离田作业每亩本级补贴20元;玉米、水稻秸秆残余物、根茬进行处理作业省级补贴10元。给予苇河林业局、亚布力林业局、尚志林场管理局、长岗林场玉米、水稻秸秆残余物、根茬进行处理作业每亩省级补贴10元。为促进水稻秸秆还田积极性,对水稻秸秆离田作业不予以补贴。各乡镇、单位离田作业要达到验收标准,否则不予补贴,如出现焚烧秸秆、焚烧残余物情况,不得发放补贴,并严厉追责,对责任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二)补贴政策兑现标准和程序。要科学选定秸秆离田作业公司,秸秆打包离田作业要严格执行本方案制定的标准,秸秆离田作业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予发放秸秆离田补贴资金。一是核准核实秸秆离田作业面积。各乡镇组织秸秆离田作业企业在秸秆离田作业时,留存带有经纬度的秸秆离田作业影像资料,建立秸秆离田工作卷宗,完善各环节佐证,作为验收依据。要求将秸秆离田作业合同书、带经纬度的作业照片和影像资料、秸秆离田台账、经三方签字的秸秆离田面积确认单、秸秆离田乡村公示等佐证材料装订成卷。确保秸秆离田作业面积压实落靠,杜绝虚报瞒报。二是市级秸秆离田补贴资金拨付办法。市政府根据各乡镇秸秆离田面积任务,先期拨付20%离田补贴资金,用于乡镇启动秸秆离田作业工作。按照秸秆离田总进度的50%、70%比例分期进行拨付,待市级验收合格后,予以全额拨付。三是乡镇自行组织秸秆离田作业。乡镇政府承担秸秆离田工作主体责任,负责秸秆离田工作全面组织实施。秸秆打包离田净度必须在80%以上,以秸秆残留物村民无法焚烧、不影响春季播种为标准。乡镇政府、村委会、企业三方对秸秆离田的面积和质量进行背书确认。四是乡镇秸秆离田补贴资金拨付办法。由乡镇政府、村委会、企业三方共同进行面积核实,经验收合格签字背书后,由乡镇政府以转账方式支付离田补贴资金总额的60%,如面积核实三方有争议,采取以GPS测量方式确定。待将秸秆全部运离耕地后,支付全部补贴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前准备,及早谋划,全面动员,立即启动。各乡镇要按照任务目标,精密部署,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全面打赢秸秆离田攻坚战。要求乡镇有总图、总表,各村有分图、分表。提前将秸秆还田和离田地块在图、表中明确,做到一目了然。各乡镇要成立秸秆离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必须由党委书记担任。党委书记是秸秆离田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秸秆离田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乡镇对秸秆离田工作要进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秸秆离田三级包保机制,形成乡镇包村、村包屯、屯包户的联动包保工作机制。

(二)严格执行水稻机械收割作业标准。水稻机械收割时,严禁高留茬作业,留茬高度严格限制在10公分以下。除了带有打捆功能的水稻收割机械外,其他类型的水稻收割机械必须具备水稻秸秆粉碎抛撒功能,且秸秆粉碎长度不大于3厘米。不符合要求的水稻收割机械坚决禁止进行田间收割作业。

(三)大力推进秸秆机械离田作业。我市秸秆离田是以机械离田作业为主、人工非机械离田作业为辅,所以我们要大力推进秸秆机械离田作业进度。一是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秸秆打包离田工作。秸秆打包作业一定要抢前抓早,必须在12月15日前全部结束。为了防止秸秆打包机械和秸秆清运车辆将田间压实,影响春种,玉米秸秆离田清运作业必须在春季化冻前全部完成。二是严把秸秆打包质量关。秸秆打包净度必须达到80%以上,确保残留秸秆不影响春耕播种。若秸秆打包净度达不到要求,必须重新作业,直到符合要求,否则不给予秸秆离田补贴资金。

(四)全面部署非机械方式秸秆离田作业。各乡镇对秸秆无法打包离田的地块,要组织广大农户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人工离田。离田后的秸秆采取“五化”方式进行利用,不能有效利用的,可运送到指定休耕点进行有序堆放。对秸秆人工离田的地块,可参照机械作业补贴标准进行补贴。秸秆人工离田作业的需履行农户、村屯、乡镇政府三级审核签字盖章的验收单,然后打卡发放。

(五)优先部署重点区域秸秆离田作业。各乡镇要突出高铁、高速公路、重要交通道路沿线和景区周边的重点地块,集中人力、物力优先完成重点区域的秸秆离田作业,提高重点区域秸秆离田作业能力,科学制定秸秆离田作业方案,保质保量地优先完成重点区域秸秆离田。

(六)加强集中堆放点秸秆管理利用。结合耕地休耕政策,以村屯为单位,科学设置集中堆放点,每个堆放点要设置标识牌,标明存放数量、管理负责人。离田清运出的秸秆一律实行集中整齐存放,村屯负责安全巡护,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对集中堆放的秸秆要通过集中打包、粉碎、堆肥、联系外销等多种途径集中处理。

(七)秸秆离田作业工作时限。由于秸秆离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提前准备,及早谋划,立即启动,全面动员,按照任务目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全面打赢秸秆离田攻坚战。9月10日-9月25日,各乡镇要完成2021年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完成秸秆还田和离田地块部署落实;9月26日-10月6日,各乡镇要确定秸秆离田作业队伍,完成秸秆离田合同的签订;10月6日-12月10日,全面开展秸秆离田作业;10月6日-2022年3月10日,打包秸秆清运作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推进秸秆离田工作作为秸秆综合利用和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的一项重要内容。市政府成立秸秆离田工作推进组,组长由主管副市长担任,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政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主要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负责全市秸秆离田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构建网格化工作管理机制,确保完成秸秆离田任务。

(二)严格责任落实。秸秆离田工作推进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全面推进秸秆离田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秸秆离田作业补贴资金申报、技术指导、综合协调和督导验收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根据秸秆离田作业补贴资金需求,做好资金筹措和离田补贴资金监管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秸秆禁烧的督导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秸秆还田离田机具购置价格的监管工作,保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市公安局和市交通局负责落实秸秆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三)加强督导检查。秸秆离田工作我市实行“日统计、周调度、旬通报”工作制度,各乡镇每日向市秸秆离田工作推进组(市农业农村局)上报秸秆离田进度,每周调度各乡镇秸秆离田工作进度,每10天对各乡镇秸秆离田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全面掌握全市秸秆离田作业情况,定期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对工作推进速度快、质量高,全部完成离田任务的乡镇,市政府将给予经费支持;对工作组织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离田任务的乡镇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切实形成秸秆离田全程、全方位督查的工作态势,确保全面完成我市今年秸秆离田工作任务。

附件2

尚志市2021年秋—2022年春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宣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哈尔滨市和我市秸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的工作要求,按照《尚志市2021年秋—2022年春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方案》总体部署,努力做好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及全面禁烧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目标

通过禁烧秸秆相关法律法规,秸秆离田相关政策,秸秆综合利用方法与优势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引导,转变群众观念,增强禁烧意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养成文明习惯,把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格局,大力营造“不想烧、不敢烧、不能烧”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时间

2021年9月15日至2022年5月15日。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相关法律法规及焚烧秸秆危害。重点宣传禁止野外焚烧秸秆的相关法律法规,告知违法焚烧秸秆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加强农民群众法治观念。宣传露天焚烧秸秆对生态环境、人居环境、身体健康的危害。加强横向宣传,提高农民群众对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和综合利用的知晓率,让“烧之为害,用之为宝”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宣传秸秆离田各项补贴政策。重点宣传我市对玉米、水稻秸秆的离田作业补贴政策,宣传秸秆离田作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秸秆离田工作,切实推动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方式由“堵”向“疏”转变。

(三)宣传我市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和秸秆离田、综合利用的有效经验和好处。通过对取得成果的宣传报道,让全社会及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秸秆综合利用的多种方式和途径、好处和效益以及政府的支持政策,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形成生态循环农业,达到以“用”代“烧”的成效。

(四)宣传我市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和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的务实举措和成效。宣传各乡镇、村屯和相关部门秸秆禁烧、秸秆离田采取的措施,宣传镇村干部如何对法规政策及秸秆利用、节能环保知识的宣传讲解,如何做好禁止秸秆露天焚烧逐村逐户落实的相关情况。

四、宣传方式

(一)强化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多种形式,让群众知晓秸秆离田政策,知晓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意义,知晓露天焚烧秸秆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引导群众自觉禁烧、主动参与,大力营造“不想烧、不敢烧、不能烧”的舆论氛围。市融媒体中心要循环播放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法律法规与政策;开设专题栏目,采取行业部门专访、典型报道等形式,积极宣传我市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及全面禁烧推进措施、工作动态和取得成效;深度报道各乡镇各部门、镇村干部在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及时曝光违法行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政府门户网站、雪都尚志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平台以及今日头条等新媒体,要大力宣传野外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及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宣传综合利用的好处和效益及政府的支持、奖励政策。要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抓好社会宣传。各乡镇要因地制宜,科学利用出入口、乡镇中心区域政府、卫生院、村屯主要街道和路口、村委会、村民活动广场、集市等显著位置和人群集中地段,悬挂宣传条幅,粉刷秸秆禁烧和秸秆离田、综合利用标语,张贴《尚志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利用乡镇宣传车、广播喇叭、宣传栏等形式,宣传露天焚烧秸秆造成的危害。组织镇村干部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将宣传单送到农民手中,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市交通局要做好公路沿线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宣传工作。市教育局要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校园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共同保卫尚志蓝天”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环保主题活动、班队会等形式,鼓励学生引领父母不烧秸秆,身体力行保护蓝天。市卫健局要组织各大医院、乡镇卫生院利用医疗场所、借助送医送药等方式,做好焚烧秸秆对人体健康危害的宣传工作。市文旅局要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融入广场文化、农村文化、社区文化、群众文化活动之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社会宣传效果。

(三)扩大对外宣传。全面做好与上级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向省、哈市主要新闻媒体报送反映我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做法和成效,不断扩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宣传效果。各乡镇、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积极向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报送我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工作动态、推进措施、取得成效和典型经验,展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取得的成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宣传工作在秸秆离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安排专人负责秸秆禁烧、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是秸秆离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主体,要切实承担起宣传工作责任,组织所辖村屯严格按照宣传工作要求,落实好宣传内容、宣传载体和宣传形式,持续营造强大宣传氛围。要积极挖掘秸秆离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市融媒体中心要精心组织、认真策划,加强新闻报道、典型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宣传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秸秆离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乡镇干部要深研政策精神,通过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到位、解读到位,让群众熟知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各项政策。政府网站、《尚志周刊》、雪都尚志等宣传媒介要注意把握好宣传报道节奏,做到既突出宣传重点,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又要兼顾宣传工作效果,不断拓展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与市融媒体中心、《尚志周刊》、雪都尚志密切配合,做好秸秆离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动态宣传、成果展示。要注意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的总结和梳理,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信息以文字加图片的形式,报送至市委宣传部(联系人:王瑞琪;电话:56757515;邮箱:szxcb300@163.com)。

附件: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标语

附件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标语

1.严禁秸秆野外露天焚烧,共建尚志蔚蓝天空。

2.合力保卫蓝天,共筑美丽家园。

3.秸秆禁烧、人人有责,绿色生活、人人共享。

4.提高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5.禁烧秸秆人人有责,众人齐心共同防火。

6.焚烧秸秆危害大,综合利用人人夸。

7.争当禁烧模范,争做文明公民。

8.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益国益民。

9.响应政府号召,坚决不烧秸秆。

10.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11.秸秆利用能挣钱,秸秆焚烧要罚钱。

12.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

注:上述宣传标语仅供参考,请各乡镇、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运用言语简洁、通俗易懂的方式方法,确定宣传内容和口号,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附件3

尚志市2021—2022年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专项执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有效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按照《尚志市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方案》总体部署,为做好2021—2022年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专项执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方针,以“疏堵结合、以禁促用、以用解禁”为总体目标,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污染天气,按照尚志市政府关于秸秆禁烧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联合各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及打击工作,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秸秆禁烧专项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尚志市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专项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刘凤君任组长,公安局副局长崔勇任执行指挥,各乡镇禁烧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部门对秸秆露天焚烧打击工作开展广泛宣传,要充分阐明野外焚烧秸秆产生的危害、违法焚烧秸秆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讲清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好处和效益;发动群众自我约束、互相监督、依法举报违法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努力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浓厚氛围。

(二)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尚志市实行禁烧期内全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烧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至2022年5月15日。市公安局要安排警力协同各乡镇党委政府、村(社区)委会、屯(村小组)建立巡查、灭火、查处一体化机制,对所辖包片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劝阻、制止野外焚烧秸秆等行为。有效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确定重点时间、重点时段,组织人员、车辆对辖区农田进行高密度、全覆盖、无盲区的巡查,对群众举报及巡查发现的火情及时处置。

(三)打击违法焚烧行为。市公安局及各有关乡镇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发现苗头快速处置;对已发生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扑救,并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者依法处以罚款或拘留的处罚,对点火后逃离现场的嫌疑人,要按地查人,限期破案,对故意点燃他人秸秆的嫌疑人要进行重处。严厉打击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市公安局作为此次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专项执法工作方案的主体,要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时限,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落实责任人在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政策落实、监督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责任,确保各项秸秆禁烧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奖惩问责。按照省和哈尔滨市秸秆禁烧工作奖惩规定将同步采取奖惩和问责措施,对在秸秆禁烧期间落实工作不认真,部署任务不到位,措施方法不得力的单位和部门,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有关单位要将秸秆禁烧工作期间采取的工作措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及打击效果及时报送市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专项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4

尚志市2021—2022年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导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要求,督促我市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原则

落实省政府关于秸秆综合利用“一主两辅”的工作原则和“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的工作要求,按照“督查、核查、曝光、约谈、通报、罚款、问责”七步法,对乡镇主责、各组专责、部门履责情况进行督导。

二、督导重点

重点督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调阅资料、现场检查和热异常点核实等方式开展。督导内容包括宣传引导工作开展情况、各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更新调整情况、逐级包保帮扶落实情况、网格化管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上下级网格责任衔接情况、落实“五定”(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情况、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和相关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火点巡查。

对于工作组织不力、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秸秆焚烧火点未得到有效控制等典型问题,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相关乡镇政府,根据《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明确的问责情形,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同时进行资金惩戒,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三、组织实施

(一)成立市级综合督导组。负责全市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的日常调度、综合汇总、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综合督导组实行周联席会议制度,对17个专项督导组进行专项调度,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形成阶段性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督导各专项组驻乡镇开展工作情况。

组长:******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马启民 市政府副市长

刘凤君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仇紫坤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刘亚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聪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孟令建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崔 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二)成立专项督导组。成立17个专项督导组(详见附件),由市级领导担任各组组长,相关包保乡镇部门为成员单位,各组组长确定一个部门为副组长单位,协助组长开展日常督导工作,对相关成员单位驻村帮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各专项督导组承担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专项督导职责。每天要安排至少两个单位驻乡镇,下沉到村屯进行督导;每天督导工作要留痕,报上级综合督导组备存。了解把握乡村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和组织意见。定期进行情况综合并按要求报告情况,承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安排的相关任务。各市级督导领导每周都要深入所督导乡镇了解情况,研究问题,帮助乡镇解决实际困难。同时督导乡镇党委政府扎实开展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

对于工作组织不力、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秸秆焚烧火点未得到有效控制等典型问题,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一乡镇,本级督导检查发现第一个火点(耕地黑斑同样视为火点,下同)除由公安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依法处置外,由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屯干部进行警示谈话,包村的乡镇干部及相关责任人做出书面检查,扣缴责任乡镇上级拨付的相关补助资金2万元,再次出现火点,按照每个火点1万元扣拨资金,扣完为止(在10万平方米内同时出现的多个火点和黑斑视为一处火点和黑斑)。市委市政府对发现火点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市纪委监委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在同一乡镇,被省市督查、卫星监控发现的火点,除扣缴相关补助资金外,出现第一个火点,对责任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人员通报批评;出现第二个火点对责任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人员进行行政问责;出现第三个火点及以上的,对责任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人员进行纪律处分。

附件:市级领导秸秆综合利用、离田、秸秆禁烧工作督导表

政策解读:关于《尚志市2021年秋—2022年春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尚志市人民政府)

主办:尚志市人民政府    承办:尚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尚志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尚志市办公服务中心 邮编:150600 E-MAIL:shangzhigov@163.com

备案编号:黑ICP备09013251号    黑公网安备23018302000113号    网站标识码:230183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