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哈尔滨市出台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监管标准,严禁以各类形式变相增设许可。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对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调整办事指南,同步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大厅进行更新,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内容一致。要对行政许可事项的流程、时限、环节等要素在有利于行政相对人办事便利化的角度作出合理优化调整。行政许可事项要落实执行好“一网通办”和“只进一扇门”工作要求,线上要全部纳入政务服务网审批管理系统统一管理,线下要进驻市级政务大厅综合办理,拒绝体外循环。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充分评估行政许可实施的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确定监管主体。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中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定监管主体。要完善审管联动机制,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审批、监管有序衔接。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市营商环境局要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和督促,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尚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