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尚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拟安排计划和调整省级衔接资金拟安排计划请示的批复》(尚政发〔2024〕20号)进行公示,具体内容为:
市乡村振兴局:
你单位《关于尚志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拟安排计划和调整省级衔接资金拟安排计划和调整省级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请示》(尚乡振呈〔2024〕4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局关于尚志市2024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和调整的意见,其中:
一、中央资金项目安排情况
安排中央资金1824万元,实施项目3个。
(一)到户项目
安排225万元,实施项目2个。
1.跨省交通费补助项目。安排25万元,对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就业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助。
2.生产奖补项目。安排200万元,对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发展生产给予奖励补助(含务工生产奖补)。
(二)产业项目
1.一面坡镇镇中村棚室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安排资金1580.8万元(含8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400万元),新建蔬菜大棚65栋,其中,温室棚15栋、日光棚50栋。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为86.7%。
同时,按中央资金1%提取项目管理费18.2万元,用于项目勘察设计、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二、省级资金项目安排情况
(一)到户项目
1.公益岗工资补助。安排176.2万元,对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参与公益岗位就业给予工资补助。
(二)基础设施项目
安排省级资金1208万元,对2023年已实施的10个“先建后补”项目进行全额补贴。
1.长寿乡等乡镇农田路水毁桥涵修建项目。安排资金78万元(此外已统筹使用2023年结余衔接资金60.9万元)。在长寿乡牛心村绥化屯屯西修建6m宽,88m长过水路面1处;在长寿乡河北村小河东屯屯西修建5*2.5箱涵一座;在黑龙宫镇金辉村李信屯东桥修建2跨4*2m箱涵一座。
2.元宝镇等乡镇农田路水毁桥涵修建项目。安排资金142.6万元。在元宝镇杨家店村碾盘沟屯东修建5*2.5m箱涵一座;在元宝镇东风村东风二队屯南修建4*2m箱涵一座;在河东乡北莲河6屯屯东修建4*2m箱涵一座;在河东乡长胜村一组通三组通屯路修建4*2箱涵一座。
3.亚布力镇等农田路水毁桥涵修建项目。安排资金39万元(此外已统筹使用2021-2023年结余衔接资金94.1万元)。在亚布力镇尚礼村尚礼屯河北修建2跨4*2m箱涵一座;在亚布力镇兴业村前进屯奶牛厂西侧修建2跨4*2m箱涵一座;在亚布力镇尚礼村永胜屯屯南修建2跨5*2.5m箱涵一座。
4.庆阳镇等乡镇农田路水毁桥涵修建项目。安排资金117.5万元。在庆阳镇庆北村五十七屯修建2跨4*2m箱涵一座;在亮河镇平安村二十五屯屯东修建2跨5*3.5m箱涵一座。
5.一面坡镇等乡镇灾后重建农田路水毁桥涵修建项目。安排资金118万元(此外已统筹使用2022年结余衔接资金77.7万元)。在一面坡镇环山村九里屯2修建2跨5*3.5m箱涵一座;在一面坡镇三阳村村内修建4*3m箱涵一座;在马延乡东兴村公路屯公路屯东修建4*3m箱涵一座。
6.苇河镇等乡镇农田路水毁桥涵修建项目。安排资金131万元。在苇河镇青云村修建φ1.0m圆管涵一座;在苇河镇新建村五间房屯修建2跨4*2m箱涵一座;在苇河镇有利村六合二屯往一屯方向公路桥(二屯道口)修建2跨4*2m箱涵一座;在珍珠山乡保安村十七屯老史家东边桥修建6m宽,110m长过水路面。
7.乌吉密乡等乡镇农田路水毁桥涵修建项目。安排资金174万元。在乌吉密乡朝阳村大六合屯修建2跨5*3.5m箱涵一座;在乌吉密乡铃兰村修建4*3m箱涵一座;在尚志镇红房子村修建4*2m箱涵一座;在尚志镇红光村拉地道修建φ1.0m圆管涵一座。
8.老街基乡农田路水毁桥涵修建项目。安排资金123.2万元。在福丰村十五里地屯屯内修建2跨5*2.5m箱涵一座;在福丰村自发通屯路修建4*2m箱涵一座在太平沟村大太平沟屯修建2跨5*2.5m箱涵一座。
9.石头河子镇等乡镇农田路水毁桥涵修建项目。安排资金112.6万元。在石头河子镇庆丰村六里地屯修建2跨4*3m箱涵一座;在鱼池乡新兴村修建4*2m箱涵;在鱼池乡开道村虎峰屯西桥修建2跨4*2m箱涵一座。
10.帽儿山镇建农田路水毁桥涵修建项目。安排资金172.1万元。在喜店屯大猪圈桥修建3跨5*3.5m箱涵一座;在孟家村那家店屯修建2跨5*3.5m箱涵一座。
同时,按省级资金3%提取项目管理费42.8万元,用于项目勘察设计、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为了落实中央衔接资金用于非脱贫村的比例不超过30%的要求,上述实施的一面坡镇镇中村棚室蔬菜基地建设项目70%的收益权优先用于3个脱贫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鉴于我市有3个脱贫村,160个非贫困村,脱贫村占比仅为1.845%,且脱贫村可用中央资金安排产业和基础建设项目,能够确保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同意你局将省级资金向我市非贫困村倾斜的建议,将省级衔接资金统筹用于非贫困村的比例调整为84.1%。
上述资金项目如有不足或结余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此复。
附件:尚政发〔2024〕20号 尚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拟安排计划和调整省级衔接资金拟安排计划请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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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黑龙江省尚志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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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