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0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389万元(以下简称衔接资金)(黑财指(农)〔2023〕78号)。按照资金文件要求和《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黑财农〔2022〕49号)要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审议通过,现将资金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一、产业项目
涉及项目6个,安排资金2114.11万元,资金占比62.4%。
1.珍珠山乡珍珠村废弃菌包加工项目。安排资金632万元(中央资金已安排368万元),建设废弃菌包加工厂1处。
2.元宝镇杨树村绿色蔬菜储存库项目。安排资金100万元(中央资金已安排315万元),新建蔬菜储存库1500平方米,蔬菜加工车间450平方米,安装变压器一台。
3.尚志镇城西村冷藏库项目。安排资金962万元,新建冷藏库3293平方米,检验室及库房等1640平方米。
4.鱼池乡新兴村农家乐项目。安排资金240万元,新建餐饮住宿农家乐6处。
5.鱼池乡泡菜加工股份合作项目。安排资金100万元,以鱼池乡兴安村名义入股尚志市鱼池朝族延金泡菜有限公司。
6.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安排资金80.11万元,为全市存量小额贷款提供贴息,降低脱贫户经济压力。
二、基础设施项目
涉及项目1个,安排资金1216万元,资金占比35.9%。
庆阳镇平阳村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省级资金1216万元,道路硬化和整修28950平方米,修建边沟和路肩硬化13240延长米,其中:庆阳镇平阳村中兴屯道路硬化8750平方米,边沟和路肩硬化2000延长米;乌吉密乡太来村边沟和路肩硬化3200延长米;一面坡镇镇北村道路整修6200平方米,排水沟1800延长米;亮河镇解放村边沟和路肩硬化3000延长米;元宝镇杨树村边沟和路肩硬化1140延长米;马延乡沙沟子村边沟和路肩硬化3000延长米;苇河镇志成村和合顺村中心屯屯内道路硬化14000平方米。
三、补贴类等其它项目
涉及项目2个,安排资金58.89万元,资金占比1.7%。
1.跨省务工交通费补贴。安排资金25万元,为全市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中跨省务工就业人员提供最高每人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费补贴,预计补贴500人。
2.项目管理费。提取省级资金项目管理费33.89万元。用于项目勘察设计、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鉴于我市只有3个脱贫村,159个非脱贫困村,脱贫村占比仅为1.85%。且脱贫村已用中央资金安排了产业和基础设项目,能够确保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同意你局将省级资金向我市非贫困村倾斜的建议,将省级衔接资金统筹用于非贫困村的比例调整为96%。
尚政发2023-34号+2023哈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情况的请示的批复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51-53355370
联系人:尹正海
受理单位:黑龙江省尚志市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尚志市民族社区院内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