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中央、省、哈尔滨市对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高质量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工作,促进英雄烈士褒扬工作创新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尚志市10处烈士纪念设施级别和11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及保护内容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烈士纪念设施级别
将尚志镇烈士陵园、乌吉密烈士陵园、一面坡抗美援朝烈士陵园、苇河烈士陵园、亚布力烈士陵园、王义武烈士墓园、张文新烈士墓园、张林芳、赵玉林、陆顺才3人独葬烈士墓园、吕文珍烈士、吕文财、吕管氏合葬烈士墓园、穆景周烈士墓园10处烈士纪念设施级别调整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及管护主体
(一)国家级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及管护主体
尚志烈士陵园(位于北环街92号)及其附属园(赵一曼烈士殉难地位于一曼中学东门)占地面积25,839.93平方米,以陵园外挡围栏为界外扩2米划定保护范围,管理部门为尚志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管部门为尚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县级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及管护主体
一面坡抗美援朝烈士陵园位于一面坡镇民乐村南山,占地面积6701.17平方米;苇河烈士陵园位于苇河镇镇北村,占地面积1500.96平方米;乌吉密烈士陵园位于乌吉密乡和平村西北800米处,占地面积1465.33平方米;亚布力烈士陵园位于亚布力镇前进路南山,占地面积2544.44平方米;尚志镇烈士陵园位于尚志市公墓服务中心南侧,占地面积6981.85平方米。
以上5处烈士陵园以陵园外挡围栏为界外扩2米划定保护范围,管理部门为尚志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管部门为尚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零散烈士墓园保护范围及管护主体
王义武烈士墓园位于亮河镇东兴村,占地面积30.4平方米;张文新烈士墓园位于乌吉密小九林场北3公里,占地面积63平方米;张林芳、赵玉林、陆顺才3人独葬烈士墓园位于元宝镇元宝村,占地面积331.1平方米;吕文珍烈士,吕文财、吕管氏合葬烈士墓园,东北抗联英雄吕老妈妈墓位于一面坡镇三阳村,占地面积85.25平方米;穆景周烈士墓园位于苇河镇景洲村,面积148.8平方米。
以上5处墓园以纪念设施外挡围栏为界外扩2米划定保护范围,管理部门为尚志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管部门为尚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内容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非烈士人员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
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不符合安葬条件人员修建纪念设施、安葬或安放骨灰或者遗体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尚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