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黑龙江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黑交规〔2022〕2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促进农村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公交等行业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制定了《尚志市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尚志市交通运输局 尚志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