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任命:
张 明为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忠声为市司法局局长;
兰鹏飞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郭 鹏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郭 炜为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赵 燕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田昌富为市审计局局长;
宋艳玲为市统计局局长;
尹正海为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韩业君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唐 博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
免去:
李忠声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郭 伟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于信成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蔡 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郑长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周新顺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张会武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孙利欣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吕斌龙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韩业君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