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综合信息>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的公示
哈尔滨市尚志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24-08-21 字号:[ ]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黑办发〔2023〕6号),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10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监〔2024〕35号)要求,组织开展尚志市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组织、对象和范围
    (一)检查组织。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各地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和实施本地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按工作部署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方面,抽查尚志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尚志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家单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方面,抽查尚志市福源自来水公司1家企业。
    (三)检查范围。原则为2023会计年度,遇有特殊情况或其他工作需要可以追溯以前会计年度延伸其他相关单位。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内容。聚焦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同时关注预算执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预算绩效管理、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预决算公开、工程项目建设、“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等直接或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财政、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二)国有企业(公司)重点检查内容。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能源、交通、水利、医疗以及村镇银行、粮食贸易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或领域;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同时,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
    三、检查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黑龙江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度。
    四、联系方式
    电话:0451-53336652
    地址:尚志市财政局405监督评价股
    特此公示。


                                                      尚志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1日

(来源:尚志市财政局)
分享到:

主办单位:尚志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尚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黑ICP备0901325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1830006

黑公网安备23018302000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