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监〔2021〕23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一、检查依据和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及财务会计准则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教育、工业和信息化等重点行业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是否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等。
二、被检查单位
尚志市尚志小学。
三、检查的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0日止。
检查范围:本次检查的时限为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必要时可以追溯相关会计年度或延伸检查相关单位。
四、检查要求
按照检查工作安排,本次会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委托哈尔滨恒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会计事务所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准则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工作。尚志市财政局对检查通知和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省财政厅。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尚志市财政局(监督评价股)
联系电话:53336652
特此公示。
尚志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