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进一步规范采砂行为,维护河势稳定,保护和合理利用河砂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为需要,以保证河道行洪、交通航运、饮用水源安全为目标,坚持“科学规划、政府专营、强化监管、标本兼治”方针,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切实处理好河砂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关系,实现河砂资源依法、科学、有序、规范开采。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黑龙江省尚志市河道采砂规划(2024-2026年)》《黑龙江省尚志市河道采砂2024年度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尚志市河道采砂权拍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方案内容
《实施方案》中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招标拍卖可采区(标段)及年控可采量,拍卖前期准备,拍卖规则设计,宣传策划,时间安排,拍卖其他约定、合同和招标后的管理,保障措施共11部分内容,充分阐述了我市实施河道采砂权拍卖工作相关事宜。
《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各有关乡镇及部门的职责任务,以及我市河道采砂权拍卖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河道采砂拍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推进等内容,各有关乡镇及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切实做好协调配合和业务指导,全力推进我市河道采砂权拍卖工作。
三、实施办法
1、河道采砂计划实施方案于2024年11月下旬向社会公布,由市水务局统一受理全市河道采砂申请和组织河道采砂可采区开采权公开拍卖工作,河道砂石开采权由市水务局委托拍卖公司统一进行公开拍卖方式取得。河道采砂可采区开采条件成熟一处,挂拍一处,即时拟申请河道采砂的,到市水务局报名,参加开采权的公开竞拍,中标人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达到具备《河道采砂许可证》办理的法定条件,否则将按“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法律规定处理。具备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法定条件的,市水务局将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采砂企业或个人要按照“双控”(采砂总量控制、采砂设备数量控制)和“五定”(定开采范围、定作业方式、定禁采期时间、定尾碴清理、定安全责任)的要求,认真做好采砂作业,严禁无证采砂或超范围、超数量采砂等违法违章采砂行为。
3、依法取得河道采砂开采权、从事河道采砂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处理好河道保护与河砂资源合理利用关系,规范采砂行为,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