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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尚志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哈尔滨市尚志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24-01-03 字号:[ ]

为全面做好2023年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切实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黑政办规〔2023〕5号)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哈尔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哈政办规〔2023〕7号)文件要求,在2022年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对部分扶持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特制定本方案。

《方案》第一部分明确了总体要求、遵循原则和工作目标。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大气污染防治、农业绿色发展、乡村生态振兴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优先、就近利用、多措并举、发展产业,2023年,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65%以上,秸秆除还田以外100%离田。

《方案》第二部分提出了重点任务。一是推进秸秆肥料还田,提升耕地质量。因地制宜推广秸秆科学还田适用技术,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作为重点,进一步提升秸秆还田作业标准化程度,推进秸秆生产有机肥和畜牧养殖过腹等间接还田方式,构建科学合理的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体系。二是提升秸秆五化利用,培育利民产业。支持发展秸秆变能源降碳,助力“双碳”工作。积极有序发展秸秆为原料的成型燃料、打捆直燃、沼气工程、等生物质能利用,提升农村清洁用能比例。三是加大秸秆收销结合,确保原料稳定。努力提高商品化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实现秸秆收储运的专业化和市场化,促进秸秆后续利用。四是规范秸秆离田操作,提高作业质量。秸秆离田作业采取“一遍搂草打包”方式,严禁进行“二次搂草、二次打包”,或将打包机弹齿捡拾器调低入土,增加秸秆打包带土量,造成表土流失,从源头上把住土壤流失关。

《方案》第三部分明确了扶持政策。2023年,全市将通过政府引导扶持,吸引社会资本和农民积极参与,建立农用为主、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发展模式。坚持“还田利用为主、离田利用为辅、市级财政支持、农民等主体共担”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特别是秸秆还田环节政策支持力度。尚志市政府对秸秆还田、离田和综合利用增加的补贴资金,只针对尚志市所辖17个乡镇及种畜场、果树场,亚布力林业局、苇河林业局、尚志林场管理局等单位需向主管部门自行筹措增加的补贴资金。一是玉米秸秆翻埋还田和松耙碎混还田作业补贴。每亩补贴75元。其中:省级补贴32元、哈市补贴18元、本级补贴25元;玉米秸秆联合整地碎混还田作业补贴。每亩补贴70元。其中:省级补贴20元、哈市补贴15元、本级补贴35元;玉米保护性耕作补贴。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2023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有关政策执行;水稻秸秆翻埋还田作业补贴。每亩补贴45元。其中:省级补贴20元、哈市补贴10元、本级补贴15元;水稻秸秆旋耕还田和原位搅浆还田作业补贴。每亩补贴30元。其中:省级补贴20元、哈市补贴10元;对因洪涝灾害绝产(绝收)的玉米和水稻秋整地还田+粉碎抛洒作业补贴。在开展上述秸秆还田作业补贴政策的同时,每亩补贴25元。其中:省级每亩再增加补贴20元、哈市补贴5元。玉米、水稻还田作业需经农机指挥平台智能终端检测作业合格方可享受作业补助,鼓励农户增加投入,提高作业质量和标准。秸秆部分还田作业补贴。对在玉米或水稻同一地块开展秸秆部分离田作业后,剩余不低于30%的秸秆进行还田作业的,省级按上述全量还田作业补贴标准的80%进行补贴。二是秸秆离田利用补贴。结合国家重点县建设要求,重点县列支300万元,培育壮大本地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并利用政策招商引资,加大产业化利用引导力度,在全市示范推广。对纳入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台账的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根据其当年实际利用县域内玉米、水稻秸秆量(不含玉米青贮,开展玉米青贮的按国家粮改饲有关政策执行),每吨补贴20元,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不超过150万元。如补贴资金不足将由市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分配。三是秸秆重点县建设补贴。国家重点县建设任务方面,继续按上年度标准,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建设、秸秆还田监测评价、农作物草谷比和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等专项工作任务,每个重点县补贴资金 45 万元。即:秸秆还田监测工作补贴20万元,草谷比和可收集系数监测工作补贴5万元,4个展示基地每处补贴5万元。四是秸秆根茬残余物还田补贴。开展玉米或水稻秸秆离田作业的地块,对该地块的秸秆残余物、根茬进行还田处理的,省级补贴每亩10元。五是秸秆离田作业补贴。为确保2023年度应离田秸秆全部离田,给予各乡镇及种畜场、果树场玉米秸秆离田作业本级每亩补贴20元,为促进水稻秸秆还田积极性,对水稻秸秆离田作业不予以补贴。

《方案》第四部分提出了保障措施。一是明确组织领导。成立了尚志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强化责任落实。逐级签订秸秆综合利用任务书,实行专班推进、挂图作战,要把秸秆还田和离田工作任务纳入“田长制”管理,作业措施要落实到农户和地块。三是加强资金监管。继续统筹资金进行政策支持,年度秸秆利用周期结束后,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据实结算,下拨补贴资金。四是加强技术指导。制发秸秆还田离田作业和农作物机械化收获作业技术规程,对秸秆还田模式区域进行布局,因地制宜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模式。五是规范离田作业。在秸秆离田作业时必须采取“一遍搂草打包”方式,捡拾器弹齿需调整到高于垄台3厘米以上,从源头上把住土壤流失关。六是严格督导考核。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体系,实行目标管理。七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群以及网络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意识,切实提升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政策文件:尚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尚志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废止)

(来源:尚志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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