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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尚志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实施细则(试行)》《尚志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运行管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尚志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村级管护员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哈尔滨市尚志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24-08-19 字号:[ ]

现将《尚志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实施细则》《尚志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运行管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尚志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村级管护员管理办法》(试行)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的目的和过程

按照市委常委会第57次会议要求,为加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工作,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持续发挥投资效益。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的尚志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实施细则、运行管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村级管护员管理办法等试行文件,于7月11日征求各乡镇、各相关单位意见后形成初稿。并按照杜召恒书记意见要求进行完善,最后形成今天的讨论稿。

二、《尚志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实施细则(试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六章27条。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总则。共8条主要包括:制定细则的目的和依据,建后的管护内容和管护机制等。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建管并重”“市场手段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等原则进行运行管护。建立“市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建后管护机制,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长久持续发挥效益。

第二章:管护主体和职责。共9条主要包括: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高标准农田运行管护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项目乡镇对建后运行管护工作负总责,受益村集体履行建后管护主体责任,负责建后运行管理和经常性检查维修养护,接受乡镇监理指导,落实管护工作制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流转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的巡查、保养维护等日常管护工作。

第三章:管护范围及标准。共1条主要包括:财政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设施。一是灌排工程。完好且无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工程设施正常运行。二是田间道路。路面平整,满足农用运输车辆和农业机械通行。三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完好,能充分发挥作用。四是输配电工程。设施完善、运行安全,围栏和警示标志完整,满足使用要求。

第四章:管护经费。共5条主要包括:建立市级财政补助、村集体自筹和受益主体投劳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工程设施建后日常巡查维护、局部整修、管护人员补助和必要的小型简易管护工具购置等经费,从村集体收益中列支,或由受益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筹资投劳等方式解决。二是自然灾害造成工程设施严重损毁的,修复资金缺口较大时,可由乡镇申请市级管护资金解决。三是项目乡镇可探索“管护服务+自然灾害”保险新模式,破解建后管护资金难题。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共2条主要包括:一是将建后管护工作纳入乡镇主要经济责任指标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评。项目乡镇要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将建后管护纳入村级年度考核内容,与村干部工资待遇挂钩,确保建后管护工作高效运行。二是项目乡镇要制定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实施方案,组织督促村集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管护工作取得实效。

第六章:附则。共2条。本细则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2年。

三、《尚志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运行管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七章22条。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总则。共1条主要包括:制定办法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章:管护资金来源。共3条主要包括:运行管护资金由市级管护资金和村集体管护资金组成。市级管护资金为市财政预算资金,主要来源为历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结余资金和可用于建后管护的各类财政资金。村集体管护资金为村集体自筹资金,主要来源为村集体经济收益、捐赠收入和受益主体筹资投劳等。

第三章:管护资金使用范围。共2条主要包括:一是村集体管护资金主要用于工程设施的日常维护、局部整修、管护人员补助和必要的小型简易管护工具购置等。二是市级管护资金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造成的严重损毁和管护主体难以解决的修复内容。

第四章:管护资金管理。共6条主要包括:一是市级管护资金可按照每年每亩5元的标准,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市级管护资金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全市统筹使用。二是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市级管护资金的年度计划和资金分配建议方案,上报市财政局审核。三是市财政局负责市级管护资金的筹集、审核年度计划、编制年度财政预算、下达管护资金预算、组织指导绩效管理等。四是乡镇当年累计投入管护修复资金超出20万元的部分,可申请使用市级管护资金予以补充。五是村集体管护资金使用管理,按照《尚志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办法》(尚政办规〔2024〕1号))要求执行。

第五章:市级管护资金项目管理。共4条主要包括:一是乡镇申请使用市级管护资金前,需提供当年各村累计投入20万元管护修复资金的使用明细,包括人员补贴、修复量及支付审批等相关材料。二是乡镇申请使用市级管护资金时,应进行实地核查和测算,提出修复计划,包括修复项目、措施、进度安排和资金预算等,并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提出申请。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由乡镇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不允许随意改变或增减工程量。四是市级管护资金项目竣工后,由乡镇组织村集体、参建单位进行初验合格后,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申请市级验收,验收合格后,乡镇方可拨付市级管护资金。

第六章:监督和绩效管理。共4条主要包括:一是市级管护资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政府采购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执行。二是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加强市级管护资金管理,自觉依法接受审计和财政监督。三是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改进管理、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附则。共2条。本办法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2年。

四、《尚志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村级管护员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五章18条。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总则。共1条主要包括:制定办法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章:村级管护员设置。共4条主要包括:一是根据管护任务轻重,以行政村为单位统筹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聘用1名管护员,建设面积小或工程设施少的行政村可与临近村合并聘用1名管护员。二是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原则,由乡镇负责组织实施。三是管护员条件。男性18-60周岁、女性18-50周岁;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热爱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持有本地户口或长期在本村居住,并熟悉本村农田情况,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同等条件下,网格田长、集体护林员、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退伍军人等优先聘用。

第三章:村级管护员管理。共5条主要包括:一是乡镇负责村级管护员日常管理,进行月考评并做好记录,为年终考核提供依据。二是村级管护员实行一年一聘制度。新聘用的村级管护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三是村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村级管护员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巡查管护中的问题。四是乡镇可组织村级管护员采取集中统一巡护、责任区巡护、交叉巡护等多种方式开展巡护工作。五是村级管护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吸烟、无证驾驶车辆,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确保自身安全。

第四章:村级管护员职责与权力。共6条主要包括:一是主要职责。原则上每年4月至10月每半月巡查一次、11月至次年3月每月巡查一次,汛期巡护次数可适当增加。要做好巡护记录、真实掌握运行情况,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黑土地保护、森林防火、防汛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二是权利。按照聘用合同获取劳务报酬,管护员补助原则上每年为2400元。由乡镇每月组织村委会对村级管护员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由村委会负责按月发放村级管护员补助;考核不合格的不给予发放。三是对不履行管护职责,或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的,村委会有权给予辞退解聘。

第五章:附则。共2条。本办法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2年。

四、提请事项

建议《尚志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实施细则(试行)》《尚志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运行管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尚志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村级管护员管理办法(试行)》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人民政府文件印发并执行。

(来源:尚志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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