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深入推进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依法惩处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行为,提高森林草原防火群防群治能力,形成森林火灾举报奖励长效机制。
二、政策制定过程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建立森林草原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的通知》及《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起草了《尚志市违规野外用火和森林火灾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和完善后,制发此奖励办法。
三、政策主要内容
《奖励办法》共15条,主要包括:举报奖励的适用范围(第一至第四条);举报奖励的适用情形和标准(第五至第七条);举报奖励的受理和兑现奖励(第八至第十三条);举报奖励的其它规定(第十四至第十五条)。
举报奖励的适用范围(第一至第四条):规定了举报人的类型、权利和义务、举报奖励的适用范围、和受理举报的单位(市林草局、市公安局、市森防指办公室)。
举报奖励的适用情形和标准(第五至第七条):规定了在尚志市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内,在防火区发现以下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的,适用有奖举报情形;奖励标准分为破坏防火设施(200元)、举报一般森林火灾刑事案件(300元)、举报较大森林火灾刑事案件(500元)、举报重特大森林火灾刑事案件(3000元)。
举报奖励的受理和兑现奖励(第八至第十三条):规定了举报奖励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举报方式[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市林业和草原局(0451-53324254)或到就近的派出所举报]、调查核实、兑现举报奖励的单位(市林草局)、办理程序。
举报奖励的其它规定(第十四至第十五条):规定了依法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及泄密的责任追究;规定了本办法由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四、政策解读机构、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尚志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451-53324254 日常解读人:刘三龙。
相关文件:尚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尚志市违规野外用火和森林火灾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