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省医疗机构校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经机构申请,专家审核通过,尚志华文口腔门诊部、尚志尚品口腔门诊部、尚志李鹏口腔门诊部、尚志姜秀丽口腔门诊部、尚志王福余口腔门诊部、尚志爱上芽芽口腔门诊部、尚志王一刚口腔门诊部、哈尔滨圣安口腔尚志门诊部、尚志香江医院、尚志普济医院、尚志安合医院、尚志浩顺医院校验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尚志市卫生健康局医政股反映。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尚志市卫生健康局地址:尚志市尚志镇中央大街233号 邮编:150600,医政股电话:0451--53320307
尚志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