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等法律法规,现主动公示下列诊所的相关信息: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尚志市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股反映。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尚志市卫生健康局地址:尚志市尚志镇中央大街233号 邮编:150601,政策法规股电话:0451--56768009。
尚志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