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哈市要求,现将我市开展202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尚志市户籍、居住证(在有效期内),2024年黑龙江省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以本科或专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2.具备《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学历。
3.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获得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请程序
申请时间:申请人请于2024年9月25日9:00至10月12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择的认定机构为户籍、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局。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此照片将作为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中国教师资格网唯一使用照片。照片应当清晰完整,须显示衣领及双眉、双耳、双肩,不得佩戴饰物,不得上传全身照、半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翻拍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不得进行PS处理。凡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又未能及时进行更新的,导致教师资格认定不成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二)体检
1.体检医院:尚志市中医医院
2.体检地点:尚志市中医医院体检中心
3.体检时间:2024年10月15日-18日
4.电话:0451-53324891转7000
5.具体要求:
(1)体检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持体检表空腹憋尿参加体检;
注意:体检表一定要反正面打印,表上照片如是粘贴件,必须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三)现场确认程序
1.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0月22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尚志市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
3.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能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可不提交)。
(3)《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按要求扫码签字上传)。
(4)体检合格表。《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或《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需反正面打印,申请确认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教师资格人员需填写附件3《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注:体检合格人员必须在体检表中医院意见栏里有“合格”字样,体检日期必须填写完整。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现场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能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可不提交)。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8)本人1寸白色背景免冠照片1张(与申请表同底板照片),并在照片后标注姓名、学段、学科及身份证后4位。
特别提示:1.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需要再提交纸质材料。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需在现场确认环节提交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无法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教师资格审核
我市将于11月中下旬对下半年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审核通过的人员,请关注QQ群内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尽快存入个人档案。
四、其他事项
1.本文件未说明的事宜,请认定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
2.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能再受理并认定,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3.根据规定,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2024年尚志市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会在尚志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QQ群发布。请申请人加入此QQ群,QQ群号:467508453。如不及时加入,出现一切问题,后果自负。提示:认定人员申请加入后请及时修改备注信息,例如:2024秋季学段+学科+姓名。
以上通知内容咨询地点为:尚志市教育局503室(教师工作办),咨询电话:0451-53343691 。
特此通知。
尚志市教育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