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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尚志市万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公示
哈尔滨市尚志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23-07-05 字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黑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和《黑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黑人社发〔2012〕10号)文件规定。尚志市万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请在尚志市境内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举办者赵春玲办学资金30万元人民币,为个人出资。办学形式为短期培训,法定代表人赵春玲,拟聘任校长李春阳,拟办职业(工种)育婴员(初中级)、电子商务(中级)、共计二项,拟定办学地址:尚志市五中绿波小区二期南侧二楼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黑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和《黑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黑人社发〔2012〕10号)文件规定,对尚志市万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5日至7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举报电话:0451—56757570。

尚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5日    

(来源:尚志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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