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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尚志市马延乡桥上游段清淤工程所得砂石分标的转让
哈尔滨市尚志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22-08-25 字号:[ ]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尚志市马延乡桥上游段清淤工程所得砂石1号、2号、3号砂堆
尚志市马延乡桥上游段清淤工程所得砂石4号砂堆

项目编号

SW20222008

项目名称

尚志市马延乡桥上游段清淤工程所得砂石分标的转让

资产类别

实物资产类

转让方名称

尚志市财政局

挂牌价格

2673025.17元

挂牌期间

10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22-03-01 09:00:00到2022-03-14 16:00:00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1、本次转让的黑龙江省尚志市马延乡桥上游段清淤工程所得砂石,现存放于尚志市马延乡马延村,具体设备详情见转让标的目录。 2、转让底价4336450.98元。 3、本次转让的范围以黑龙江兴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黑兴华评报字(2021)第152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全部标的的展示与交割均以我单位现场指认为准。 4、转让的标的为黑龙江省尚志市马延乡桥上游段清淤工程所得砂石。 5、公告期内,各意向受让方均可到现场了解标的情况,我单位负责对标的实际情况全面、真实地进行展示,在展示期间所出现的任何问题由我单位负责承担,意向受让方于现场查看时签署现场查看确认书,报名时提交至哈交所。 展示地点:黑龙江省尚志市马延乡马延村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请提前联系。 展示联系人:赵忠波,联系电话:13039979333 6、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我单位现场指认为准。 7、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负责全部标的的装卸、运输、搬运,并承担相关费用。 8、我单位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无债权债务纠纷,未做抵押或担保、未出租、没有涉及法律诉讼行为,无担保、抵押、反担保、财务承诺等重要法律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纠纷由我单位承担经济责任。 9、受让方报价前必须踏查现场,获得踏查现场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报价才有效。 10、我单位负责对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基本条款的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11、我单位不得无正当理由中途撤回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如有正当理由须撤回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的,我单位须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前2天向贵中心提交上级部门的批复或决定文件。 12、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竞价结束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成交价款,我单位与受让方在竞价结束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标的交接单。 13、本次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与我单位签订标的交接单后2022年8月31日之前搬运完毕,(如果逾期没有搬运出去,我单位可以协助买受方与土地所有人续签土地租用合同,费用由买受人自己承担)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标的交接单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14、标的的移交由我单位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我单位负责和受让方协商解决。 15、我单位同意贵单位按成交价的5%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16、我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合法。如有不实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我单位承担。 17、本次转让委托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 18、对受让方的要求: A、受让方为法人、自然人均可,能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不接受联合受让。 B、本次转让受让方负责标的的装卸、运输、搬运并承担相关费用。 C、受让方负责转让的标的设备拆除时须确保房产基础、房屋顶部支架等设施完整性、安全性,不可破坏存放地墙体、门窗,如需破坏,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费用。受让方在装卸、运输、搬运标的过程中应遵守我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我单位的管理,并按要求的拆除时限完成运输、搬运。受让方应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死亡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来源:尚志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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