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中央、省、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上级退役军人保障政策,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七)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负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相关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退役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综合、政务公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机关党建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负责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二)优抚股(双拥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局长:兰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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