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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实施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负责全市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负责全市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

(四)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搜集、整理、提供本市统计资料,为市委、市政府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提供咨询建议。

(五)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规范全市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六)负责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七)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党务、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史志、统计培训、信息化、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联络接待和资源节约等事务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组织实施全市综合统计调查,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的周期性普查和各项重点调查及抽样调查;对全市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监测,提供分析报告及咨询建议;指导国民经济核算、工业、农业、社会、贸易、服务业、能源、劳动工资、投资等专业的工作,并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贯彻工作;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件。

局    长:宋艳玲

办公地址:尚志市尚志大街5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

办公电话:5333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