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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交通运输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的贯彻落实。起草全市交通运输方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及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拟定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协调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有关管理工作,做好与铁路和邮政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道路和水路旅客运输、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和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管理。负责道路货物运输及车辆租赁、机动车维修检测、驾驶员培训、交通运输从业资格培训、运输服务和道路客货运输场站等行业管理。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四)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五)负责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交通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六)负责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含出租车)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监督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道路和水路运输行政管理、公路行政管理、水路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权限内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现代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联系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档案、史志、外事、政务公开、信访维稳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人事劳资、联络接待、综合协调、督察督办、法治建设等工作。

(二)建设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省、哈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农村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和规定权限内初步设计审批。承担农村公路重点工程、大修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程招标、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造价和规定权限内竣工验收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协调和督办等相关工作。

(三)安全监督股(挂应急办公室牌子)。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建设。承担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行业应急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或参与有关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交通战备、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

(四)综合指导股。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有关交通运输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承担全市农村公路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及管理工作。承担综合运输协调与衔接工作。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指导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工作。按规定负责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局长:尹成双

办公地址:尚志市尚志大街364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

办公电话:53323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