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聂俊清主持会议,副主任呼大鹏、王伟玲、台木礼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1人参加会议。市领导张超、祖立巍、盖春来、张锐及市监察委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和建议,部分市人大代表在分会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尚志市2023年财政决算及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尚志市2020-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结余及拟调整使用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尚志市2023年财政决算及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尚志市2020-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结余及拟调整使用情况的报告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尚志市2023年度本级决算(草案)的决议》《关于批准尚志市2020-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结余及拟调整使用情况的报告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市政府的相关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前,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