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在认真总结2024年尚志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
http://www.shangzhi.gov.cn/szsrmzf/c100023/xxgklist_nianbao.s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尚志市财政局,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东大直街8号,邮编:150600,电话:0451-5334842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条,其中政府预算5条,政府决算2条,部门预算72条,部门决算69条,财政收支执行情况14条。公开了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大了依申请公开管理力度。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专人专办、领导督办、集体会商、风险排查,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上级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并分阶段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整理上传的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尚志市人民政府网站财政预决算栏目和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专栏的信息维护工作,对单位公开内容进行完善调整,充实相关内容,切实加强信息发布和回应关切水平。选拔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保质保量整理信息并完成上传平台,进行及时公开。
(五)监督保障
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及时调整充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二是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尚志市财政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
附件:尚志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