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在认真总结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尚志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szsxxgk.harbin.gov.cn/col/col12696/index.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尚志市税务局,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尚志大街233号,邮编:150600,电话:0451-5333609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尚志市税务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哈尔滨市税务局以及尚志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自觉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加强税收宣传,做好主动公开,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需要。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及工作规程,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以哈尔滨市税务局网站为线上渠道,以办税服务厅办公区域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为线下渠道,做好主动公开。加强税收宣传,通过开展线上税收政策辅导直播、在《黑龙江日报》“东北网”等主流媒体刊发文章等形式向纳税人广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明晰工作程序、明确部门责任,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优化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质量,以便于更好地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年度重点工作,确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明确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发布、维护和更新等工作,建立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维护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获取相关信息,我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丰富公开方式。建立税企微信群、钉钉群、QQ群,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应纳尽纳,定点定向发布税收优惠政策。紧紧围绕税收征管改革,制作电子发票开具流程宣传片在主流媒体发布,方便纳税人随时学习使用。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绝大部分涉税事项可实现网上办理。
(五)监督保障
我局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完善内部监督,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流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公开不到位、应公开未公开、公开不应公开信息、公开内容错误等与有关要求不一致等问题,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扣分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尚志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审批、保密审查等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政务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政务公开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尚志市税务局将进一步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管理保密审查表,加强留痕管理。二是做到发布信息规范及时,按照法定时限,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发布后,要加强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主动回应关切,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准确。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深化工作合力,加强统筹协调,通过组织开展培训等方式,强化责任意识和公开意识,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切实促进全局上下齐心协力推动工作开展和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尚志市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
附件:尚志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