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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81309229/2022-00047 时效: 已废止
主题分类 林业 发文日期 2022-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尚政办规〔2021〕8号
尚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尚志市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废止)
  • 尚志市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日期: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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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尚志市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尚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尚志市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完成省政府确定的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黑龙江省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黑政办规〔2021〕28号)和《哈尔滨市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目标,推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强试点示范,完善扶持政策,拓宽利用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形成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利益链接机制,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多元利用、农用优先。在优先满足种植业和畜牧业生产需求的基础上,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为主导,积极开展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的示范推广,合理引导秸秆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方式,推进秸秆多元循环利用。

2.坚持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综合考虑秸秆资源种类、产量,秸秆产业基础优势、发展布局,以及农民意愿、运输半径等多方面因素,因地制宜,就地就近,统筹安排秸秆多元利用优先时序,避免资源闲置或过度竞争。

3.坚持政府扶持、市场运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和收储运有关方面的扶持力度,激活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多元主体投入秸秆综合利用。

4.坚持科技推动、延长链条。加强科技攻关,着力解决以玉米、水稻秸秆为重点的综合利用难题,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延长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条。

5.坚持健全机制、形成合力。按照省统一安排部署,在哈尔滨市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严格履行实施主体责任,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有力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工作目标

2021年我市三大作物种植总面积305.36万亩,其中:玉米136.94万亩,水稻89.82万亩,大豆78.6万亩。2021年度秸秆资源量119.97万吨,其中:玉米秸秆资源量62.32万吨,水稻秸秆资源量47.42万吨,大豆秸秆资源量10.23万吨。可收集量103.19万吨,其中:玉米秸秆可收集量56.08万吨,水稻秸秆资可收集量38.41万吨,大豆秸秆可收集量8.7万吨。

根据省和哈尔滨市秸秆综合利用“双目标”考核方案,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65%以上要求,计划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量99.03万吨,利用率95.97%;秸秆还田量(肥料化利用)68.3万吨,还田率66.19%;秸秆除还田以外100%离田。

二、主要任务

结合我市秸秆资源分布和秸秆综合利用现状,2021年,在贯彻省委、省政府秸秆综合利用“一主两辅”工作方针的同时,兼顾原料化和基料化利用,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还田率,主要任务如下。

(一)秸秆还田利用

加大推广普及各类适合我市的秸秆还田技术,鼓励引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玉米秸秆免耕覆盖还田、玉米秸秆翻埋和碎混还田、水稻秸秆翻埋还田、水稻秸秆旋耕还田、水稻秸秆原位搅浆还田等方式,有效提高秸秆还田率。2021年,计划秸秆还田面积220.42万亩,其中:玉米58万亩,水稻83.82万亩,大豆78.6万亩;计划还田量68.3万吨,其中:玉米秸秆23.75万吨,水稻秸秆35.85万吨,大豆秸秆8.7万吨;秸秆还田率66.19%。

1.保护性耕作:计划实施玉米保护性耕作58万亩,秸秆还田量23.75万吨,其中玉米秸秆免耕覆盖还田12万亩,还田量4.91万吨,其他方式秸秆还田46万亩,还田量18.84万吨。

2.水稻秸秆翻埋还田:计划实施水稻秸秆翻埋还田30万亩,秸秆还田量12.83万吨。

3.水稻秸秆旋耕还田:计划实施水稻秸秆旋耕还田31万亩,秸秆还田量13.26万吨。

4.水稻秸秆原位搅浆还田:计划实施水稻秸秆原位搅浆还田22.82万亩,秸秆还田量9.76万吨。

5.水稻腐熟剂施用:水稻秸秆三种还田方式可配合施用腐熟剂。

6.大豆秸秆全量还田:大豆秸秆全量还田78.6万亩,还田量8.7万吨。

(二)秸秆离田利用

1.着力增加秸秆能源化利用。支持发展沼气和生物质天然气,积极推进秸秆生物质发电、秸秆成型燃料、秸秆打捆直燃等利用,优化农村能源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2021年,计划秸秆燃料化利用量20万吨,折合玉米面积48.84万亩。

一是进一步加快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继续扩大黑龙江中鑫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尚志市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秸秆的利用比例。2021年计划利用秸秆量10万吨,折合玉米面积24.42万亩。

二是加快703秸秆沼气项目建设。积极推进703秸秆沼气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秸秆量供应正常投产。2021年度计划利用秸秆量5万吨,折合玉米面积12.21万亩。

三是大力推进生物质锅炉改造。我市计划更换、改造生物质锅炉和秸秆直燃锅炉7台共52蒸吨,其中更换生物质锅炉5台共12蒸吨,更换秸秆直燃锅炉2台共40蒸吨。2021年度计划利用秸秆直燃供暖3万吨,折合玉米面积7.33万亩。

四是秸秆压块站利用玉米秸秆生产压块燃料,利用玉米秸秆1万吨,折合玉米面积2.44万亩。

五是秸秆农户直燃逐渐减少。2021年,农户秸秆直燃量预计为1万吨,折合玉米面积2.44万亩。

2.有序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推广巩固青贮黄贮等技术,提高秸秆饲料的营养成分,改变秸秆的适口性和转化率,促进“种植—养殖—种植”农牧结合循环发展。2021年,计划秸秆饲料化利用5.67万吨,折合玉米面积13.85万亩。其中:青贮饲料6万吨,折合秸秆量1.5万吨,折合玉米面积3.66万亩;粗饲料利用量3.67万吨,折合玉米面积8.97万亩,微贮饲料、工厂化加工饲料0.5万吨,折合玉米面积1.22万亩。

一是积极推广秸秆青贮饲料利用。2021年,我市规模化养殖场青贮饲料收储量预计为6万吨。

二是扩大耐粗饲牲畜养殖(如肉牛、黄牛、山绵羊等),鼓励养殖合作社、养殖大户对秸秆饲料的利用。2021年计划秸秆粗饲料利用量3.67万吨。

三是鼓励秸秆进行黄贮、微贮、氨化等方式利用,鼓励秸秆饲料工厂化加工、销售。2021年计划秸秆微贮饲料、饲料工厂化生产加工0.5万吨。

3.巩固提升秸秆原料化利用。围绕现有基础好、市场需求量大,以秸秆为原料的编织加工、日光温室保温草帘相关产业为重点,全面提升秸秆高值化和产业化利用水平。2021年我市秸秆原料化利用量计划为2.57万吨,折合水稻面积6万亩。主要是以水稻秸秆为原料进行草帘编织。

4.持续扩大秸秆基料化利用。大力推广发展草腐菌类食用菌基质的利用,带动秸秆基料化产业发展。计划2021年秸秆基料化利用量1.5万吨以上,折合玉米面积3.66万亩。主要利用玉米秸秆作为基质,种植大球盖菇、草菇、平菇、黄蘑等食用菌。

5.稳步发展秸秆肥料化利用。重点推广“秸秆+畜禽粪污”生产商品有机肥。促进腐殖质积累与更新,逐步改善土壤理化性质。计划玉米秸秆堆肥1万吨,折合玉米面积2.44万亩。

(三)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

1.生物质炉具购置。计划购置并安装生物质炉具200台。

2.生物质锅炉更换、改造。我市计划更换、改造生物质锅炉7台共52蒸吨。

(四)秸秆离田作业

我市计划2021年度玉米和水稻秸秆离田作业面积84.94万亩,其中:玉米78.94万亩,水稻6万亩。其中可享受本级秸秆离田作业补贴的玉米秸秆面积66.74万亩,可享受哈尔滨市大项目秸秆离田作业补贴的玉米秸秆面积12.2万亩。

(五)散煤替代

2021年计划秸秆固化成型燃料替代散煤1231户,利用量4509吨。

三、扶持政策

坚持“还田利用为主、离田利用为辅、各级财政支持、农民等主体共担”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特别是秸秆还田环节政策支持力度。尚志市政府对秸秆还田、离田和综合利用增加的补贴资金,只针对尚志市所辖17个乡镇及种畜场,亚布力林业局、苇河林业局、尚志林场管理局、长岗林场等单位需向主管部门自行筹措增加的补贴资金。

(一)秸秆还田作业补贴

1.玉米秸秆翻埋还田作业补贴。翻埋作业深度达到30厘米,达到待播状态后,省级每亩补贴40元。在确保作业标准基础上,本级财政每亩补贴35元,两级补贴后每亩达到75元。有适合玉米秸秆翻埋还田作业的地块,作业面积可从本乡镇玉米秸秆免耕覆盖还田面积调剂。

2.玉米秸秆松耙碎混还田作业补贴。碎混作业深度达到30厘米,达到待播状态后,省级每亩补贴40元。在确保作业标准基础上,本级财政每亩补贴35元,两级补贴后每亩达到75元。作业面积可从玉米秸秆免耕覆盖还田面积调剂。

3.玉米秸秆联合整地碎混还田作业补贴。达到待播状态后省级每亩补贴25元。在确保作业标准基础上,本级财政每亩补贴45元,两级补贴后每亩达到70元。作业面积可从玉米秸秆免耕覆盖还田面积调剂。

4.玉米保护性耕作补贴。按照国家和我省2021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有关政策执行。

5.水稻秸秆翻埋还田作业补贴。翻埋作业深度达到20±2厘米,省级每亩补贴25元。本级财政每亩增加补贴20元,每亩达到45元。

6.水稻秸秆旋耕还田作业补贴。旋耕作业深度达到15厘米,省级每亩补贴25元。本级财政每亩增加补贴5元,每亩达到30元。

7.水稻秸秆原位搅浆还田作业补贴。作业深度达到12厘米,省级每亩补贴25元。本级财政每亩增加补贴5元,每亩达到30元。

8.水稻秸秆翻埋还田,旋耕还田、原位搅浆还田作业,施用高效腐熟剂达到规定标准、施用量及作业效果的,哈尔滨市每亩补贴20元。具体情况待哈尔滨市秸秆综合利用办另行通知。

玉米秸秆翻埋和碎混还田、玉米秸秆联合整地碎混还田、玉米保护性耕作项目、水稻秸秆翻埋还田、水稻秸秆旋耕还田和水稻秸秆原位搅浆作业等7项补贴,均须经省农机指挥平台智能终端检测合格方可享受。

(二)秸秆离田利用补贴

秸秆离田利用补贴。对纳入全省各级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台账的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根据其当年实际利用玉米、水稻秸秆量(不含玉米青贮,开展玉米青贮的按国家粮改饲有关政策执行),省级给予每吨20元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不超过400万元。利用补贴申报时要提供利用方向、利用主体等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所利用的秸秆应当能够追溯到本市内的乡镇、村屯和地块,并与该地块秸秆离田作业情况相衔接。

(三)农村秸秆替代散煤补贴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重点地区散煤污染治理的工作要求,推进秸秆等生物质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对重点地区集中购置安装户用生物质炉具,改造或新建生物质锅炉进行补贴。

1.户用生物质炉具购置补贴。对有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稳定来源,以整村、屯为单位购置安装户用生物质炉具的农户,按照每户购置安装1台,每台2100元测算,给予实际购置价格的70%补贴,即每户最高补贴资金1470元,省级和市本级按4︰1比例分担,高出部分由农户自筹承担。

2.生物质锅炉补贴。对尚志市乡村两级(不含城中村和城市近郊区,其中城市供热网络能够辐射到的为城市近郊区)为农户集中供热的企业和政府、学校、卫生院等机关事业单位,改造或新建生物质锅炉替代燃煤锅炉,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列入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的燃煤锅炉改造生物质锅炉,并实际燃用秸秆成型燃料或秸秆打捆直燃的,每蒸吨给予5万元定额补贴,单个项目锅炉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50万元。省级和市本级按

4︰1的比例分担。

3.散煤替代补贴。对农户使用秸秆固化燃料替代散煤的,按照《哈尔滨市农村地区秸秆固化燃料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三年实施方案》补贴标准执行,对重点区农户使用秸秆固化燃料每吨给予200元补贴,每户补贴上限为5吨。为全面落实秸秆固化燃料替代散煤工作,减少农村大气污染,市政府对次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利用秸秆固化燃料替代散煤农户享受同等补贴标准,每户补贴上限为3吨。

(四)秸秆离田作业补贴

为确保2021年度应离田秸秆全部离田,本级财政给予玉米秸秆离田每亩20元补贴,对秸秆残余物、根茬进行处理作业,省级每亩补贴10元。为促进水稻秸秆还田的积极性,对水稻秸秆离田作业不予补贴,出现焚烧秸秆、焚烧残余物情况的地块,不得发放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组织领导

成立尚志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超兼任,副组长由副市长王永志兼任,成员由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局、财政局、税务局、电业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交通局、融媒体中心、亚布力林业局、苇河林业局、国有林场管理局、长岗林场单位主要领导,公安局主管领导及各乡镇党委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王涛兼任。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协调处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和疑难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检查、考核等相关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各乡镇政府、亚布力林业局、苇河林业局、尚志林场管理局、长岗林场等单位是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还田、离田和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各责任主体单位要结合实际编制本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按照领导小组的计划和安排完成本单位的秸秆综合利用、还田、离田工作的补贴资格审核、申报及日常监管等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的申请、秸秆“五化”利用的指导及秸秆离田检查等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立项、审批和秸秆热电联产指导工作。

市财政局要根据资金需求,做好资金筹措、协助债券资金的申报、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的拨付及结余资金的回收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和无人机火点监测工作,协助农业农村局检查指导秸秆离田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秸秆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

市融媒体中心负责秸秆禁烧、还田、离田和综合利用的政策和典型宣传、报道。

(二)保障工作经费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所需财政配套资金由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核准,财政局据实拨付。市政府将根据各相关单位的实际工作表现给予适当经费补贴。经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截留、贪污、挤占、挪用。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要建立“一把手”抓带头、“一竿子”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把秸秆离还田和禁烧工作统筹推进,分别成立工作专班,把责任落实到村屯、地块和人头。以村屯为单位分别制定方案,列出时间表,确定好责任人,落实好机械,逐项落实推进,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任务。

(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宣传部门要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和秸秆禁烧各项规定,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主动参与意识和禁烧秸秆的自觉性。

(五)严格督导考核

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体系,实行目标管理。对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还田和秸秆离田任务目标的乡镇给予表彰,并在下年度安排项目资金时给予倾斜;对未完成任务目标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如有违规违纪现象,坚决从严从重查处,严肃追究责任。秸秆利用和禁烧工作督查组要组织督查人员入驻各乡镇进行督查指导。各乡镇也要成立督查组,对村屯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把今年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附件:尚志市2021年秸秆离田、还田及离田利用任务表

政策解读:关于《尚志市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尚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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