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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市元宝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尚志市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日期: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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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本市2024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编制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ww.shangzhi.gov.cn/szsrmzf/c100023/xxgklist_nianbao.s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尚志市元宝镇人民政府,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元宝镇政府路81号,邮编:150608,电话:0451-53365187。

一、总体情况

元宝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36条,并通过专人管理确保信息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线上线下公开渠道。此外,元宝镇还健全了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一)主动公开

元宝镇人民政府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紧密围绕人民群众关切和镇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坚持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在实践中,元宝镇人民政府通过设立于镇政府一楼的公示栏,主动公开了30条重要信息,同时向尚志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申请主动公开了6条信息,以确保政务透明度和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工作的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元宝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元宝镇严格遵循规范程序,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程序的合法性、流程的合规性及答复的规范性。同时,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衔接,实现信息的互通共享,确保依法依规、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特指派专人负责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宜,确保政务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有效管理信息,提升工作效率,同时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做到保密信息不外泄。确保信息动态更新,保障信息的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始终秉承专人专责的原则,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力度,确保门户网站充分发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便民服务的重要窗口以及对外宣传的有效载体的作用。与此同时,我镇积极拓展线下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公布栏等形式,全面公开我镇政府工作信息,以实际行动践行公开透明的原则,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

元宝镇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时效性。我镇坚持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及时地完成,并积极主动地接受群众监督,体现了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推广力度不足,公众参与度不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升政府信息的响应速率,强化舆情应对意识。二是完善政务公开的联动机制,增进公开的实际效果。三是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与推广力度,提升公众的参与程度。四是持续改善政务公开的环境,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与治理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尚志市元宝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哈尔滨市尚志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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