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在认真总结2022年元宝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szsxxgk.harbin.gov.cn/col/col12696/index.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元宝镇人民政府,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元宝镇政府路81号,邮编:150608,电话:0451-5336518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元宝镇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元宝镇信息公开途径,主要在微信群及镇政府一楼政务服务公示栏以及各村、各村屯公示栏。现对照《尚志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元宝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情况报告如下:
1.元宝镇及时公开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做好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政策的公开,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
2.严格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各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7〕31号)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将反不正当竞争处罚信息依法向社会公示。目前无不正当竞争事件。
3.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信息、竣工信息和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元宝镇负责项目均按照要求在公示栏进行公开。
4.按照上级传达的就业政策,及时向村级推进,及时公布上级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培训补贴标准和补贴申领流程,让更多劳动者知悉培训政策和途径,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二)依申请公开
元宝镇人民政府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0条,并依据《条例》和依申请公开的规定办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细化办理流程,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层层把关,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
(三)政府信息管理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动态更新,保证时效性。安排专人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宜,做好信息的审查和监管工作,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做到信息不外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元宝镇2022年按照营商环境局工作要求,在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信息,新增网上服务事项共计39大项。通过黑龙江省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开。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进一步提升了办事便利度。通过尚志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财政预算决算公开;通过镇村公示栏,微信平台,大喇叭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
元宝镇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及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群众、企业和社会各界了解政府信息提供各种渠道。同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保障信息及时公开,同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仍显不足。二是工作人员政务公开能力尚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公开方法。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和方式。二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尚志市元宝镇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
附件:尚志市元宝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