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在认真总结2021年亮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szsxxgk.harbin.gov.cn/col/col12696/index.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亮河镇人民政府,地址:尚志市亮河镇文化路8号,邮编:150633,电话:0451-5347202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亮河镇人民政府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2021年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哈政办发〔2021〕26号)的通知,亮河镇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宗旨,努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努力打造服务型人民政府。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将我镇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政府机构信息向社会公开,方便广大群众查阅、咨询,并通过尚志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平台做好疫情防控、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服务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亮河镇人民政府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亮河镇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能力,细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重视依申请公开答复时间的时效性和答复内容的有效性,压实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严格审批、层层落实,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和办理质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
亮河镇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多人轮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及时与上级政府对接了解规范要求,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做好公开信息的内容审核,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单填报流程,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管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筑牢保护屏障。
(四)平台建设
以亮河镇政府为主,辖区内9个村为辅,线下以政府便民服务大厅和各村委为政务公开的宣传点,线上鼓励群众通过尚志市政府网站和黑龙江政务服务网获取政务公开信息、了解网上办事,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搭建更加便利化的综合平台。
(五)监督保障
我镇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做到以责任促落实,以责任促成效,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勤查勤检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更好保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镇政府日常事务繁忙,人员不足,政府工作人员大多身兼数职,工作中难免出现纰漏。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宣传的范围还有扩大的空间。三是信息发布和更新的时效性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保障相关信息发布和更新的时效性。二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面。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建设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拓宽宣传渠道,不断提高公众对我镇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设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组织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处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亮河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