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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尚志市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日期: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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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在认真总结2021年元宝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szsxxgk.harbin.gov.cn/col/col12696/index.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元宝镇人民政府,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元宝镇政府路81号,邮编:150608,电话:0451-5336510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哈尔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哈政办发〔2021〕26号)文件要求,元宝镇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元宝镇信息公开途径,主要在微信群及镇政府一楼政务服务公示栏以及各村、各村屯公示栏。现将元宝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情况报告如下:

1.按照要求公开组织考核、干部任免、考核结果及职级晋升等。

2.主动对林业退耕还林、三大作物补贴、危房补助等补贴进行公示。

3.主动公开民政临时救助名单、低保名单、低收入名单、特困名单、高龄补助名单、残疾人补助名单等。

4.主动公开了各项规章、文件。

5.财政信息公开通过尚志市政府网站统一进行公开。

6.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百姓关切,开展元宝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元宝镇人民政府依据新《条例》和依申请公开的规定办理,严格按照文件及相关要求,细化办理流程,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层层把关,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2021年,元宝镇人民政府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宜,做好信息的审查和监管工作,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做到信息不外泄。同时做到信息动态更新,保证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元宝镇2021年在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信息,新增行政服务及公共服务事项共计39大项。通过黑龙江省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开。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进一步提升了办事便利度。通过尚志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财政预算决算公开,通过镇村公示栏,微信平台,大喇叭等多种方式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元宝镇依法依规对本镇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实行分级负责制,镇政府党政办会同镇有关部门监察信息公开工作。在依法公开信息的同时,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保障信息及时公开,同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件系统工程,需要镇村之间紧密配合,传达到位。目前,在政府信息公开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公众参与率不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

(一)努力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积极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通过各村架起与群众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二)要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村级渠道,主动公开,减轻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量,同时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元宝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来源:哈尔滨市尚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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