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苇河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尚志市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日期:20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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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在认真总结2020年苇河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szsxxgk.harbin.gov.cn/col/col12696/index.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苇河镇人民政府,地址:尚志市苇河镇中心路,邮编:150600,电话:0451-53485243。

一、总体情况 

苇河镇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主动回应涉及我镇的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常态化工作中,科学管控疫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经济发展两手抓,严格执行“2+2+2”防疫措施,稳步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继续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苇河镇政府通过哈尔滨市尚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外网、苇河镇政务服务小程序等公开渠道,公开了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情况:

(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五)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八)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九)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3 5 1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苇河镇人民政府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苇河镇人民政府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方面案件的投诉,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案件。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日常事务繁忙,人员紧缺,工作人员多身兼数职,工作中难免出现分身乏术、顾此失彼。

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部分信息主动公开不够;

三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解读形式不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专栏信息发布责任分解,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二是落实好“三同步”要求,实现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外网、小程序同时更新,压实政策制定单位政策解读材料制定和发布责任,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苇河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苇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30日

(来源:哈尔滨市尚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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