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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河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尚志市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日期:202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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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在认真总结2020年亮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szsxxgk.harbin.gov.cn/col/col12696/index.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亮河镇人民政府,地址:尚志市亮河镇文化路8号,邮编:150633,电话:0451-5347202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亮河镇人民政府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努力打造服务型人民政府。亮河镇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宗旨,努力做好医疗、救助、社会保障等群众最为关注的民生服务事项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服务作用。

以亮河镇政府为主,辖区内9个村为辅,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政务服务网和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的宣传,鼓励群众通过网络查询、办事,营造高效快捷的良好氛围。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建设服务型人民政府,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明确地把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方便广大群众查阅、咨询。同时我镇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责任制度,做到以责任促落实,以责任促成效,积极对自身进行反思自查工作,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4 -6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亮河子镇人民政府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0条,并依据新《条例》和依申请公开的规定办理,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亮河镇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方面案件的投诉,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案件。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镇政府日常事务繁忙,人员不足,政府工作人员大多身兼数职,工作中难免出现纰漏;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宣传的范围还有扩大的空间;三是信息发布和更新的时效性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工作中,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是提高认识。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保障相关信息发布和更新的时效性。

二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面。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建设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拓宽宣传渠道,不断提高公众对我镇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亮河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亮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30日

(来源:哈尔滨市尚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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