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2023 年设施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第二批)〉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3〕456号)及《关于印发〈2023 年设施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第二批)〉的补充通知》(黑农厅联发〔2024〕128号)文件要求,现将尚志市新建规模化设施蔬菜棚室园区验收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
若对此公示情况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邮件联系18041108201@163.com。
附件:尚志市新建规模化设施蔬菜棚室园区汇总表
尚志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