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尚志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尚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尚志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14号)文件要求,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的原则,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形成政府履责、上下联动、行业指导、部门协同、专群结合、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尚志经济社会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建立权责清晰、建养并重、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
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建成,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大中修)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明晰职责,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
1.强化统筹引导和监督考核。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制定、数据库建设、农村公路路网建设、桥涵改造、安保工程等工程项目管理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强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治理超限超载,维护路产路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同时市交通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公路养护部门及乡镇政府的监督考核,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市财政局会同市交通局强化市级资金统筹,加强资金监管;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等部门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引导、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
2.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实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绩效管理,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履职尽责。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总路长+三级路长”责任监督体系。由市政府市长担任总路长,主管副市长、乡镇长、村委会主任为市、乡(镇)、村三级路长,负责监督实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全面工作。市、乡(镇)政府明确相应机构承担路长制运行的日常工作,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组织管理体系。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管理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形式为贫困群众提供就业机会。(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各乡镇政府)
3.发挥好乡(镇)、村两级作用并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乡镇政府在市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确定专(兼)职工作人员,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建设。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过境路段、出入口的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及香化、美化、绿化工作;乡村级公路道路和桥涵的安全巡查及管控工作;配合公路管理养护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的“路田分离”及绿化美化、养护用料等工作。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吸纳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相关工作中。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参与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各乡镇政府)
(二)加大投入,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1.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市政府确保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将相关税收返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14号),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的总额不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万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其中:省级投入比例为40%、县级投入比例为60%,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同时市政府年均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大中修)比例不低于公路总里程的5%。市公共财政投入到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资金要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里程、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局)
2.强化对养护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市财政局、市交通局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市审计局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审计局)
3.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局)
(三)统筹推进,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1.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将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逐步通过市场化运作交由专业化队伍承担;日常保养、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模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2.加强农村公路安全和信用管理。市政府应保障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投资,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要组织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参加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的农村公路要逐步完善,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设以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省信用评价系统,依法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
3.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完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体系,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及协调配合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侵占公路用地、破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违法行为。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力量参与到路产路权保护工作中。(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各乡镇政府)
4.推动农村公路转型发展。坚持绿色发展,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坚持融合发展,推进农村公路与特色产业、乡村旅游、林区转型发展等多元融合,积极拓展农村公路服务功能。坚持智慧发展,运用新技术、新手段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和养护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各乡镇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和乡镇政府要根据本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明确改革目标任务落地的时间表、路线图、权责清单、考核问责等内容,做好具体改革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工作,确保改革落地成效。(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市融媒体中心、各乡镇政府)
(二)加强督导考核。市交通局要建立乡镇政府“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经济责任目标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紧紧围绕改革重点任务,准确解读改革政策举措,大力宣传改革的新进展、新成效和先进典型、典型经验,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改革工作的积极性,为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营造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各乡镇政府)
(四)设立组织机构
组长:张超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马启民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尹成双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尹红丽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刘朝琨 市财政局局长
孙利欣 市审计局局长
纪东方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宋大鹏 市公安局副局长
迟金生 市水务局局长
张君市 政协副主席、帽儿山景区服务中心主任、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张会武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郭伟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惠忠海 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局长
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2021年4月7日印发的《尚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尚志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尚政办规〔2021〕2号)同时废止。
政策解读:关于《尚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尚志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