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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81309229/2021-00241 时效: 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日期 2021-07-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尚政办规〔2021〕3号
尚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珠河城区内流域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有效)
  • 尚志市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日期: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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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乌珠河城区内流域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尚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乌珠河城区内流域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总河湖长1号令,按照《尚志市全流域整治工作方案》及《尚志市河湖“清四乱”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结合全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30天集中攻坚行动”,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河道整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乌珠河流域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学党史、为群众办实事”,以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相关文件及省委省政府开展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30天集中攻坚行动”工作要求,结合一河一策、因河施治、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城乡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开展乌珠河河道集中整治工作,统筹推进河岸垃圾整治,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

二、整治目标

集中排查整治乌珠河沿线范围内“四乱”问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问题,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打造安全、清洁、健康的城乡水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保障此次乌珠河整治顺利进行,成立尚志市乌珠河流域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马启民副市长、市河湖长办主任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信成市司法局局长

马治国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主任

王刚市委信访局副局长

王涛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继和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孙盛秋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辛孝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迟金生市水务局局长、市河湖长办常务副主任

张聪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会武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新顺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郑长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春轶尚志镇政府镇长、乌珠河镇级河长

崔勇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湖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迟金生担任。

四、方式方法

(一)加大宣传力度

1.媒体宣传。市融媒体中心拍摄宣传短片,在《尚志新闻》前后进行播放,并滚动播放关于清理河套环境卫生、禁止倾倒垃圾等宣传语。市委宣传部组织各单位干部在微信朋友圈转发相关视频短片、致群众一封信等宣传材料,提高群众知晓率,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出“大整治、严管理”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融媒体中心;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2.相关单位开展宣传。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尚志镇政府等相关单位,要采取适当的方式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多角度、多方位的教育引导群众提高对河湖清理工作、环境卫生工作的认识。(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尚志镇政府;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3.树立警示标志。在河堤两岸重要地段设立关于“禁倒垃圾”等相关内容的警示牌,提示居民禁止向河道倾倒垃圾。(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尚志镇政府)

(二)加大河湖“四乱”整治力度

1.迅速开展排查。组建由市水务局牵头,公安、市场、住建、城管、尚志镇政府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对城区内乌珠河两侧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乱建”问题进行排查,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分工。(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河长办)、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尚志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2.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对已发现的城区内乌珠河两岸“四乱”问题及垃圾乱堆乱放现象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一是针对存在乱占、乱建、乱堆问题的居民进行劝导,要求其整改。(牵头单位:尚志镇政府;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是对已排查出建立台账的“四乱”问题进行彻底清除、拆除。(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河长办);责任单位:尚志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信访局;拆除执行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三是清理堆放垃圾。对已发现的城区内乌珠河两岸乱扔乱堆垃圾进行清理。尚志镇政府负责组织各村对流经村内的河段进行垃圾清理。(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尚志镇政府、市水务局)

四是规范畜禽养殖。对沿河两岸的畜禽散养户进行集中清理、规范。同时,对拆除圈棚的畜禽进行妥善安置。(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尚志镇政府、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信访局)

3.加强管理培训。市城管执法局加强对环卫工人、环卫车辆的培训和纪律要求,尤其是加大对环卫小车的管理,要求环卫小车将垃圾集中运到指定地点。(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三)加强日常监督

1.加大“人防”力度。一是发挥环卫工人作用。沿河两岸分别派出2至3名环卫工人,分管两岸河堤、堤坡卫生工作,在做好日常清理的同时,做好监督管护。二是群众监督举报。将有奖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一同印制到警示牌上,鼓励群众对发现随意倾倒垃圾的行为进行举报,共同参与环境治理。三是发挥镇、村“河湖长”作用。河长要肩负起相关责任,巡河要真正发现问题,形成问题情况说明,报送相关责任部门,杜绝“只打卡,零问题”现象。(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尚志镇政府)

2.科学实施“技防”。一是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优势,在河湖两岸重点地段、进出城口安装电子监控设备,河套沿岸要实现监控全覆盖,特别是可夜视摄像头,加大对夜间偷倒垃圾行为的监管力度。二是对拍摄到的随意倾倒垃圾行为在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曝光。(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融媒体中心)

3.合理布置“物防”。一是放置垃圾箱。在河湖两岸允许的范围内放置垃圾箱,或者两岸居民发放户用小垃圾箱,环卫日清日洁。二是设置防护栏。在河湖两岸重点地段,尤其是容易倾倒垃圾的地方,设置防护栏,既能解决安全问题,又可以防止倾倒垃圾。(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四)加大处罚力度

1.建立奖惩机制。一是有奖举报。对群众举报经查实后,给与资金奖励,按举报倾倒垃圾立方米计算,进行有偿奖励。二是设立“义务监督岗”。社区组织党员、离退休干部、居民小组长担任义务监督员,宣传禁止向河内、河岸两侧倾倒垃圾等内容。同时,对随意倾倒垃圾者,倡导以自愿的方式担任义务监督员,起到宣传、教育、引导的作用。三是依法处罚。对不服从管理的,或者情形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

2.实行查处曝光。对群众举报或者电子设备拍摄倾倒垃圾情况属实的,公安部门要对车辆、人员进行追踪,做到真抓实处,形成威慑。(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城管部门依法查处。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五)强化管理、督查及教育工作

1.建筑垃圾。城管部门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要求,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同时,城管部门对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要加强监督告知工作,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向城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不能随意进行处理。市物业办要对物业小区装修做出要求,规划统一堆放建筑垃圾地点,申报市城管执法局后,由市城管执法局统一清运,个人或者物业小区不允许单独清运。无物业小区或自管小区,社区要加强管理,对建筑垃圾进行统一堆放,由尚志镇政府协调市城管执法局统一清运。对随意运送、倾倒建筑垃圾的单位及个人要给与相应处罚。(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尚志镇政府)

2.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城区内和尚志镇各行政村产生的垃圾。城区内生活垃圾应由城管部门及时清理运送,并在各街道合理布置垃圾箱,让居民有固定的地点投放垃圾。尚志镇各社区合理排查放置垃圾箱点位,形成台账,报送市城管执法局,由市城管执法局安放垃圾箱。各村生活垃圾在村垃圾分拣中心分拣后,集中统一运输到垃圾处理厂,做到日清日洁。(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尚志镇政府)

3.加大督查力度。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活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河长办)、市城管执法局、尚志镇政府)

4.加强教育。各社区、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教育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通过制作发放倡议书,成立志愿服务队、开展“村庄清洁日”等形式营造环境整治氛围。要对沿岸居民进行逐户宣传,发挥居民的监督作用,共同维护河岸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尚志镇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乌珠河流域环境卫生清理工作,迅速开展行动,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形成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有抓手、有成效。

(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领导,扎实推进乌珠河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科学研究,周密计划,组织专门工作班子,保证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全市河道整治顺利推进。

(三)长效管理,狠抓落实。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持续推进,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整治成果。全面实施河道沿岸及水面垃圾保洁,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同时,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确保治理资金、奖励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六、文件有效期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乌珠河城区内流域生活垃圾治理责任清单

政策解读:关于《乌珠河城区内流域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尚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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