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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尚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公开方式 文号
尚志市人社局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及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 尚志市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日期:2024-05-24
  • 字号:[ ]

为深入贯彻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哈市稳就业保就业、保民生决策部署,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社会保险政策“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快速精准直达基层一线,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政策、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全力推动各项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现将我市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及人才引进等相关政策公布如下。

一、就业创业政策

(一)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一、享受对象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

二、政策内容

对面向脱贫人口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每介绍1人成功就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200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执行期限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尚志市就业服务中心(尚志镇前进街2-1号)

办理股室:尚志市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股

电话:0541-56760512

(二)就业见习补贴

一、享受对象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基地

二、政策内容

对吸纳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见习基地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5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基地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就业见习补贴不超过12个月。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尚志市就业服务中心(尚志镇前进街2-1号)

办理股室:尚志市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股

电话:0541-56760512

(三)就业见习基地认定

一、享受对象

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政策内容

人社部门采取集中受理的方式,根据单位申报材料和现场踏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认定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下发认定文件并统一授予“哈尔滨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牌匾,挂牌期限一般为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留用率达20%以上,可申请延期。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尚志市就业服务中心(尚志镇前进街2-1号)

办理股室:尚志市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股

电话:0541-56760512

(四)职业介绍

一、享受对象

有求职意愿的劳动者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

二、服务内容

根据劳动者的求职意愿和个人条件,向其推荐岗位信息,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及职业指导。根据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和工作要求,向其推荐劳动者,免费提供由本单位开展招聘活动的展位及海报,提供惠企就业政策咨询。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尚志市就业服务中心(尚志镇前进街2-1号)

办理股室:尚志市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股

电话:0541-56760512

(五)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含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条件及标准

符合条件人员初次创办经营主体,初创主体吸纳各类人员稳定就业且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达到10人的创业企业,给予5000元奖励;带动10人以上就业的,每增加10人再给予5000元奖励,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尚志市就业服务中心(尚志镇前进街2-1号)

办理股室:尚志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股

联系电话:0451-53388199

(六)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

二、补贴条件及标准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尚志市就业服务中心(尚志镇前进街2-1号)

办理股室:尚志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股

联系电话:0451-53388199

(七)创业担保贷款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一)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二)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二、贷款额度期限

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三、联系方式

哈尔滨银行二楼创业担保贷款联合办公服务平台

联系电话:0451-53395999

尚志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股

联系电话:0451-53388199

(八)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享受对象

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政策内容

支持高校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从事灵活就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尚志市就业服务中心(尚志镇前进街2-1号)

办理股室:尚志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股

联系电话:0451-53377899

(九)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政策

一、培训对象

各类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高中毕业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

二、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三、联系方式

地址:尚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尚志市尚志大街5

办理股室:尚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培训股

 电话:0451-56757570

二、社会保险政策

(一)稳岗返还

一、补贴对象

   在我辖区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

二、补贴条件及标准

失业保险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尚志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 (尚志市尚志大街西城粮库办公楼)

办理股室:尚志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失业工伤股

联系电话:0451-53351715

(二)一次性扩岗补

一、补贴对象

  参保企业单位

二、补贴条件及标准

对招用以下三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1.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3.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尚志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 (尚志市尚志大街西城粮库办公楼)

办理股室:尚志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失业工伤股

联系电话:0451-53351715

(三)技能提升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我辖区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人履行失业保险费义务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补贴条件及标准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及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3参保人员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4、参保人员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参保人员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参保人员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尚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尚志市尚志大街西城粮库办公楼)

办理股室:尚志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失业工伤股

联系电话:0451-53351715

 三引进高校毕业生申领安家费生活补助政策

一、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在哈企业及市县乡三级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的统招博士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3000元,连续发放3年;同时每人发放安家费10万元。

(二)在哈企业全职新引进毕业5年内统招硕士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2000元,连续发放3年;同时每人发放安家费3万元。

(三)在哈企业全职新引进毕业5年内统招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500元,连续发放3年。

(四)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享受与医学类硕士毕业生同等待遇。通过教育部认证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享受与国内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并在聘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地址、咨询电话

地址:尚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尚志市尚志大街5

办理股室:尚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工作股

联系电话:0451-56757572

(来源:尚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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