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将元宵节期间有关安全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售和燃放许愿灯、孔明灯。
二、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在人员密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影响公共安全的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焰火晚会活动。
四、未经许可,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升空进行娱乐、航拍和广告宣传等飞行活动。
五、元宵节当天,对全市范围内所有河面实行治安管制,禁止一切车辆、行人在河面及其它存在危险的冰面通行和开展任何形式的游玩活动。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共同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个人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如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广大群众要严格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切实遵守疫情常态化管理各项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车辆流动,不聚集。
七、全民拒酒驾,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特此通告
尚志市公安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