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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尚志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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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市教育局致参加校外培训学生家长的温馨提示
  • 尚志市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日期: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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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进一步严厉打击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行为,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等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家长合法权益,保障学生、儿童人身安全,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尚志市“双减”协调机制办公室向您发出以下温馨提示:

一、关注孩子培训安全,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请学生家长选择已登记的,选择符合国家关于消防、住建、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合规校外培训场所。培训机构作为学生密集场所,机构负责人一定要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制度,加强消防器材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同时关注办学场所周边安全隐患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范办学、安全办学。温馨提醒家长,不参加未登记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学生校外培训场所。

请广大家长朋友自觉抵制违规培训,不盲目、不轻信、自觉抵制违规及虚假教育宣传,不到小区居民楼、地下室、车库等场所参加学科类培训活动;不参与以“一对一”“一对多”“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托管照看”等名义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培训;不参与以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开展的任何形式的线上学科类培训。

、树立正确维权意识,谨慎核验教育资质

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请务必查看办学资质、教师资质、培训范围、收费公示。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务必使用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小程序选机构、选课程、交费用。警惕培训机构以“折扣”、优惠预存等方式诱导的超前缴费行为,请勿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超60课时的培训费,请主动与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注意妥善保管好培训合同及收费凭证。

三、共同参与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学生及家长共同参与社会监督,如涉及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问题,可通过教育局公布的投诉举报渠道进行举报。对于各级各类违规培训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对举办者进行严肃处理。

尚志市“双减”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来源:尚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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