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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81309229/2023-00072
发布机构 尚志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1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尚志市养老服务业务办理老年人补贴事项
  • 尚志市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日期: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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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

2.老年人补贴依据:《黑龙江省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年、《黑龙江省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黑民福〔2010〕71号

3.老年人补贴对象:具有黑龙江省户籍,年龄在80至89周岁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下同)中的老年人和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4.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5.老年人补贴方式:符合高龄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经民政部门核准后,自批准申请的次月起计发津贴。

高龄津贴应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6.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高龄津贴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申请,并领取《高龄津贴申请表》(附表1)。

申请人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含集体户口)原件及三份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三张),以及本人在审批机关指定银行开设的储蓄存折账号复印件。并填写《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80至89周岁的申请人还须同时提供低保或低收入证明材料。

7.办理流程:居(村)委会接到申请后,要入户调查核实,并采取适当形式公示7日,征求群众意见,签署审核意见,将合格的申请材料上报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居(村)委会提交材料后,要进行核实和信息录入,建立街道、乡(镇)高龄老人信息数据库,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后将《高龄津贴申请表》、《高龄津贴汇总表》(附表2)及电子版上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在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要及时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审批时限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办理部门:尚志市民政局

办理地点:尚志市尚志镇尚志大街7号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咨询电话:53355361

(来源:尚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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